厦门空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朱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史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临2025-005)。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9日
附:个人简历史晓燕女士,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曾任福建兆翔机场建设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经理,元翔国际航空港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新学院院长助理;现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