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讯: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审议有关议案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同意聘任宋火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晨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丁俊杰、王忠诚、李兴尧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