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讯: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4-85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本次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被告
? 本次诉讼案件金额为75.51万元;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为1,032.87万元(含本次诉讼)。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新增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浙0402民初4688号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案件涉及宁波帮帮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帮帮忙”)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嘉兴京美”)的服务合同纠纷,具体内容如下: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宁波帮帮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被告一: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宁波帮帮忙与嘉兴京美于2023年签订《服务外包协议》,现因嘉兴京美欠付部分服务费,宁波帮帮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如下:(1)嘉兴京美向宁波帮帮忙支付服务费74.65万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0.86万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3)国美通讯对嘉兴京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美通讯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德恳”)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7月22日新增诉讼、仲裁累计发生金额合计1,03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9%,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诉讼/仲裁金额(万元) | 案件情况 | 审理阶段 |
1 | 合同纠纷 | 上海捷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捷证”) | 嘉兴京美 | 143.13 | 2024年1月,上海捷证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项目费用14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13万元,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担保保险费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2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140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上海捷证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由上海捷证负担0.03万元、嘉兴京美负担1.35万元。2024年2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嘉兴京美仅支付款项140万元,无需支付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上海捷证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上海捷证承担。2024年4月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嘉兴京美支付140万元,上海捷证收款当日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并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请。2024年5月《民事调解书》已履行完毕。 | 结案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杭州适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适普”) | 嘉兴京美 | 13.08 | 2024年1月,杭州适普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3.08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2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3.08万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0.26万元由嘉兴京美负担。2024年5月,法院扣划嘉兴京美款项13.34万元。 | 结案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诺华包装科技(嘉兴)有限公司(下称“诺华包装”) | 嘉兴京美 | 35.58 | 2024年1月,诺华包装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货款34.7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0.86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1月双方达成和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嘉兴京美分3期支付货款34.73万元及诉讼成本1万元;财产保全申请费0.23万元由诺华包装负担;诺华包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嘉兴京美的财产保全措施。截至2024年 | 结案 |
5月,民事裁定书已履行完毕并收到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 | ||||||
4 | 合同纠纷 | 比格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比格富”) | 嘉兴京美 | 43.38 | 2024年2月,比格富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欠款43.38万元及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担保保险费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4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欠款43.38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驳回比格富其他诉讼请求。嘉兴京美已履行完判决项下的付款义务。 | 结案 |
5 | 运输合同纠纷 | 杭州圣恩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圣恩物流”) | 嘉兴京美 | 48.76 | 2024年3月,圣恩物流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运输费48.76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4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运输费48.76万元,案件受理费0.43万元由嘉兴京美负担。2024年4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圣恩物流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圣恩物流承担。2024年6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二审判决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苏州昇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昇建”) | 嘉兴京美 | 13.05 | 2024年3月,苏州昇建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设备货款13.05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3.05万元。2024年6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苏州昇建的诉求;本案的诉讼费由苏州昇建承担。 | 二审尚未判决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惠州市天昊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天昊工贸”) | 惠州德恳、国美通讯 | 17.65 | 2024年3月,天昊工贸诉求判令:惠州德恳支付货款16.02万元、逾期付款利息0.51万元、律师费1.12万元,国美通讯对惠州德恳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惠州德恳及国美通讯承担。2024年7月一审判决:惠州德恳支付货款16.02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天昊工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 一审判决 |
8 | 租赁合同纠纷 | 深圳市深科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科凡”) | 惠州德恳 | 87.43 | 2024年3月,深科凡诉求判令:惠州德恳支付设备租赁款87.43万元及利息,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惠州德恳承担。2024年4月一审判决:惠州德恳支付拖欠的租赁款78.15万元及利息,驳回深科凡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5月,双方就一审判决达成和解:惠州德恳支付判决书项下的货款73.66万元,深科凡放弃判决中的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深科凡全额收到惠州德恳欠款73.66万元2个工作日向法院递交解除对惠州德恳的全部财产保全申请。和解协议双方已履行完毕。 | 结案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昆山金克斯五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昆山金克斯”) | 嘉兴京美 | 17.18 | 2024年3月,昆山金克斯诉求判令:解除双方于2022年8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作协议》,嘉兴京美立即支付拖欠货款本金17.18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7.18万元。2024年6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昆山金克斯的诉求;本案诉讼费由昆山金克斯承担。 | 二审尚未判决 |
10 | 合同纠纷 | 比格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惠州德恳 | 43.76 | 2024年3月,比格富诉求判令:惠州德恳支付拖欠的租金41.57万元、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19万元、本案诉讼费用及保全担保保险费由惠州德恳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惠州德恳支付拖欠的租赁款41.57万元、货款4.16万元及利息,驳回比格富的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6月惠州 | 二审尚未开庭 |
德恳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改判惠州德恳仅支付租赁款、货款,无需支付利息,驳回比格富的其他诉求;本案诉讼费由比格富承担。 | ||||||
11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锡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锡喜”) | 嘉兴京美 | 175.92 | 2024年3月,上海锡喜向法院申请对嘉兴京美实施财产保全措施。2024年5月,双方达成和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75.92万元,上海锡喜收到款项当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保全申请费0.5万元由上海锡喜负担。双方已履行完民事裁定书项下的义务。 | 诉前调解结案 |
12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浙江经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经纶”) | 嘉兴京美 | 15.90 | 2024年4月,浙江经纶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设计费15.4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0.50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设计费15.40万元及利息;驳回浙江经纶的其他诉求。2024年6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改判嘉兴京美仅支付款项15.40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驳回浙江经纶的其他诉讼求;本案诉讼费由浙江经纶承担。2024年7月浙江经纶放弃一审判决中的逾期付款利息,嘉兴京美撤回上诉。 | 审判已结 |
13 | 买卖合同纠纷 | 苏州泰尔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尔德”) | 嘉兴京美 | 23.17 | 2024年4月,泰尔德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货款23.17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货款23.17万元及逾期利息。2024年6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泰尔德的诉求;本案的诉讼费由泰尔德承担。 | 二审尚未开庭 |
14 | 买卖合同纠纷 | 孛颉(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孛颉”) | 嘉兴京美 | 14.63 | 2024年4月,上海孛颉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欠款14.63万元及因逾期欠款所产生的相应利息,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4.1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6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改判嘉兴京美仅支付款项14.14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驳回上海孛颉的其他诉求;本案诉讼费由上海孛颉承担。 | 二审尚未判决 |
15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佳力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京美 | 14.90 | 2024年5月,深圳市佳力兴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货款14.9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由嘉兴京美承担。该案已开庭审理。 | 一审尚未判决 |
16 | 劳动人事争议 | 彭春华、唐春林、颜雄武等10名 | 惠州德恳 | 104.97 | 2024年5月,彭春华等10人仲裁请求:2024年1-4月工资24.56万元,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绩效工资10.05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70.37万元。2024年7月仲裁裁决:惠州德恳支付10名申请人2024年4月工资共计3.41万元;惠州德恳向彭春华、唐春林、颜雄武、王涛、王瑞梅、刘艳成、李磊、李班辉支付克扣的绩效奖金5.93万元;惠州德恳支付10名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4.05万元;驳回10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第一、二、四项为终局裁决,惠州德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惠州中院申请撤销。本裁决第三项李磊、张雪花、罗贞恒、李班辉为终局裁决,惠州德恳不服 | 仲裁已结 |
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惠州中院申请撤销。本裁决第三项彭春华、唐春林、颜雄武、王涛、王瑞梅、刘艳成与惠州德恳为非终局裁决。若当事人不服,可向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 ||||||
17 | 合同纠纷 | 桐乡市合能气体有限公司 | 嘉兴京美 | 32.04 | 2024年5月,桐乡市合能气体有限公司诉求判令:解除双方于2022年10月8日签订的设备租赁及气体供应合同,嘉兴京美支付设备租赁及气体供应款9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嘉兴京美支付储罐系统服务费23.04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 | 诉前调解 |
18 | 货款纠纷 | 嘉兴赛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京美 | 46.00 | 2024年5月,嘉兴赛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货款46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嘉兴京美承担。 | 诉前调解 |
19 | 劳动人事争议 | 杨爱平 | 嘉兴京美 | 11.29 | 2024年6月,杨爱平仲裁请求: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0.75万元,2024年2月、3月工资1.00万元,经济赔偿金9.53万元。该案已于7月10日开庭审理,尚未裁决。 | 仲裁尚未裁决 |
20 | 服务合同纠纷 | 宁波帮帮忙 | 嘉兴京美、国美通讯 | 75.51 | 2024年7月,宁波帮帮忙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支付服务费74.65万元,逾期付款利息0.86万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嘉兴京美承担;国美通讯对嘉兴京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审尚未开庭 |
21 | 其他单笔在10万元以下的被动诉讼案件(共5件合计) | 31.52 | - | - | ||
22 | 其他单笔在10万元以下的被动仲裁案件(共7件合计) | 24.02 | - | - | ||
合计 | 1,032.87 | - | - |
二、前次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0)、2023年11月29日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6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涉诉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案由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诉讼/仲裁金额(万元) | 案件状态 | 进展情况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 惠州德恳、国美通讯 | 340.10 | 执行 | 2024年3月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
2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韩永军 | 国美通讯 | 25.53 | 结案 | 2024年3月收到仲裁决定书:准许韩永军撤回其仲裁请求,仲裁费用0.75万元由韩永军承担。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邵阳威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德恳、国美通讯 | 40.01 | 执行 | 2024年4月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一、二项,撤销一审判决的第三项,国美通讯对惠州德恳在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邵阳威源电 |
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惠州德恳的上诉请求。7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 | ||||||
4 | 劳动合同纠纷 | 隋秀丽 | 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 | 10.73 | 执行 | 2024年1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佳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惠州德恳、国美通讯 | 149.99 | 执行 | 2024年3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5月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飓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德恳、国美通讯 | 56.11 | 执行 | 2024年3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5月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海航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航清”) | 嘉兴京美 | 57.57 | 二审尚未判决 | 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上海航清工程款57.57万元,驳回上海航清的其他诉讼请求。5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上海航清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上海航清承担。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鹏鑫达塑胶五金厂 | 惠州德恳 | 157.15 | 执行 | 2024年3月二审判决:驳回惠州德恳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惠州德恳 | 惠州市信合通科技有限公司 | 36.87 | 审判已结案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惠州市信合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11.52万元及违约金、保全申请费0.24万元,驳回惠州德恳的其他诉讼请求。 |
10 | 劳动合同纠纷 | 汤明 | 被申请人: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爱优威”);第三人: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 | 31.01 | 二审尚未判决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0.93万元,驳回汤明的其余诉讼请求。2024年1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0.93万元,汤明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3月汤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发回重审或改判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对汤明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
11 | 买卖合同纠纷 | 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德恳 | 34.98 | 执行 | 2023年11月一审判决:惠州德恳支付货款31.7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3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 |
12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光源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光源世纪”) | 惠州德恳 | 25.67 | 执行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德恳电子支付货款2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保全费0.18万元。12月德恳电子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德恳电子仅需支付货款本金25万元,无需支付逾期利息,无需支付保全申请费,驳回光源世纪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光源世纪承担。2024年5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 |
12 | 劳动合同纠纷 | 陈世发 | 上海爱优威 | 49.93 | 执行 | 2024年3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6.57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2万元。3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6.57万元,上诉费由陈世发承担。5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收到执行通知书。 |
13 | 劳动合同纠纷 | 黄浩 | 上海爱优威;第三人:国美通讯 | 42.03 | 执行 | 2024年2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56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0.77万元,驳回黄浩其他诉求。3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9.56万元;上诉费由黄浩承担。5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收到执行通知书。 |
14 | 劳动合同纠纷 | 胡俭波 | 上海爱优威 | 45.32 | 执行 | 2024年3月一审判决: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1.03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29万元。3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1.03万元;上诉费由胡俭波承担。5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收到执行通知书。 |
15 | 劳动合同纠纷 | 侯晋 | 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 | 90.19 | 二审 | 2024年3月一审判决: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27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03万元、加班工资1.77万元、半年绩效工资17.49万元、绩效工资差额2.71万元,驳回侯晋的其余诉讼请求(本院不予处理的除外)。3月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3.27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03万元、加班工资1.77万元。 |
16 | 劳动合同纠纷 | 唐晓峰 | 嘉兴京美 | 63 | 二审 | 2023年12月仲裁裁决:嘉兴京美补发工资3.76万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7.41万元,驳回唐晓峰的其他仲裁请求。12月嘉兴京美提起诉讼:诉求判令嘉兴京美无需补发唐晓峰工资3.76万元,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41万元,诉讼费由唐晓峰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补发唐晓峰工资3.60万元、支付赔偿金47.74万元。6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嘉兴京美无需支付2023年1月-8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上诉费由唐晓峰承担。 |
17 | 买卖合同纠纷 | 英电(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下称“英电供应链”) | 惠州德恳 | 86.85 | 二审判决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惠州德恳支付货款77.6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保全申请费0.49万元,驳回英电供应链的其他诉讼请求。12月惠州德恳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惠州德恳仅需支付英电供应链货款本金77.69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无需支付保全申请费,同时驳回英电供应链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英电供应链承担。2024年5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18 | 劳动合同纠纷 | 姜涛 | 上海爱优威 | 41.01 | 二审尚未判决 | 2023年12月仲裁裁决: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8.03万元、应休未休年假工资1.94万元。12月上海爱优威提起诉讼:诉求 |
上海爱优威无需向姜涛支付38.03万元经济补偿金,本案诉讼费由姜涛承担。2024年5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经济补偿金38.03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94万元。5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诉求撤销原判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8.03万元。 | ||||||
19 | 买卖合同纠纷 | 嘉兴德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润电子”) | 嘉兴京美 | 10.25 | 结案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嘉兴京美支付货款9.25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2月嘉兴京美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仅需支付货款本金9.25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同时驳回德润电子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德润电子承担。2024年2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5月收到执行结案通知书。 |
三、本次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鉴于上述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公司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