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
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司每年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对2016年至2020年每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每股不低于0.65元进行现金分红;对2021年至2025年每年度的利润分配按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70%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60日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于即日起至3月4日12时结束。公司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征集意见表(见附件)反馈给公司。
电子邮箱:cypc@cypc.com.cn
传真号码:010-58688898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集
意见表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集意见表
股东信息 | 证券账户名称 | 证件号码 | ||
持股数量 | 联系方式 | |||
利润分配意见 | ||||
说明:请股东完整填写表中每项信息。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