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股份389,552,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北京东嘉累计质押股份255,6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65.62%,占公司总股本的22.24%。
●北京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鸣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6,46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北京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55,6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7.26%,占公司总股本的22.24%。
2023年7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东嘉通知,获悉北京东嘉将原质押给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贵州燃气10,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 10,0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57%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87% |
解质(解冻)时间 | 2023年7月13日 |
持股数量 | 389,552,588股 |
持股比例 | 33.89%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 255,64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5.62%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2.24% |
二、本次解质(解冻)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
经北京东嘉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存在后续质押的计划,北京东嘉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