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蓉女士)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蓉女士)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蓉,女,1978年5月出生,管理科学(会计学方向)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7次。2023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除回避事项外,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蓉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任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任期内对所有审议的专门委员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 2023年召开会议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3 | 3 | 3 | 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5 | 3 | 3 | 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3 | 1 | 1 | 0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3年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内部控制事项、审计初步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充分关注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审计工作进展、风险评估情况,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e互动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通过了解公司目前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以及问询回复情况,掌握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五)学习培训情况本人通过观看视频或直播方式参加了贵州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积极掌握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及职业素养,更好地履职尽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2023年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资料和汇报公司相关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公司战略研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从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以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任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交易内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任期内,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以及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主体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2023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事项程序合法、公正、有效,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3年任期内,审议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在向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审计。
(五)利润分配审核情况2023年任期内,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3年任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
理办法》的规定,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公司董事会改组情况2023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审议了《关于转让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通过审核本次交易的背景及定价情况,本人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保障公司天然气稳定供应,减少天然气供应保障不确定性因素;本次交易的出售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2023年任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拟募集资金进行合法合规的募集、使用及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了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所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策规范、科学与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黄蓉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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