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亦宁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金宗庆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出席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