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13  贵州燃气(600903)公司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及子公司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筑税稽通〔2024〕1101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各项税费1,576.64万元,需缴纳滞纳金443.69万元,合计需缴纳2,020.33万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费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费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4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013万元,最终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