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及因“贵燃转债”转股使其所持股份被动稀释。
? 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北京东嘉持股比例由20.00%减少至19.00%,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收到北京东嘉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因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及“贵燃转债”转股被动稀释,使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20.00%减少至19.00%,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东嘉持有公司股份218,501,57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9.00%。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6711267M法定代表人:于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D座16层注册资本:11,15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营业期限:2003年1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因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在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3日期间转股数量较少,因此由于可转债转股引起北京东嘉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极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为0.00%。
2、2024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北京东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减持为北京东嘉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 | 2025/1/23~2025/2/13 | 0 | 0.00% (注1) |
竞价交易减持 | 2025/2/5~2025/2/13 | 600,000 | 0.05% |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5/2/5~2025/2/13 | 10,900,100 | 0.95% | |
合计 | 11,500,100 | 1.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 流通股 | 230,001,678 | 20.00% | 218,501,578 | 19.0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25年1月22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008股为计算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以2025年2月12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288股计算,上述表中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和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