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金融)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贵州燃气股票代码: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燃气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公司、中信金融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公司、中信金融 | 指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公司、上市公司、贵州燃气 | 指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北京东嘉 | 指 |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述股份事项。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健 |
| 注册资本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8013846496 |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
| 成立时间 | 2000-04-24 |
| 营业期限 | 2000-04-24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总公司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
| 通讯方式 | 010-6651118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信金融资产北京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张健 | 中国 | 总经理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取得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贵州燃气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贵州燃气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
个月内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违约处置等导致减持股份的,若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取得贵州燃气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8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贵州燃气已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贵州燃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资产交易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第二次司法拍卖已于2026年6月27日竞价结束,本次拍卖的股份138,141,778股全部竞价成功,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2,930,522.70元,竞拍成交机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被司法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价(元) | 买受人 |
| 北京东嘉 | 否 | 70,000,000 | 35.06% | 6.01% | 70,000,000 | 408,240,000.00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 30,000,000 | 15.03% | 2.58% | 30,000,000 | 178,440,000.00 | |||
| 22,141,778 | 11.09% | 1.90% | 22,141,778 | 138,762,522.70 | |||
| 16,000,000 | 8.01% | 1.37% | 16,000,000 | 97,488,000.00 | |||
| 合计 | 138,141,778 | 69.19% | 11.87% | 138,141,778 | 822,930,522.70 | / |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8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中信金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138,141,778 | 11.87% |
三、法院裁定文件主要内容
2026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具《(2025)京02执2850号之一》、《(2025)京02执2850号之二》、《(2025)京02执2850号之三》、《(2025)京02执285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已于2026年7月9日收到上述执行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三亚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文昌和泓投资有限公司、刘江、刘宏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于2026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气(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股票进行拍卖,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911101028013846496)以人民币822,930,522.70元的最高价竞得,并已支付全部拍卖款。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气(证券代码:
60090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股票的冻结措施。
二、被执行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燃气(证券代码:
60090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38,141,778股股票的相应权利归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
911101028013846496)所有。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财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前期已经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后,该等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五、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以其他方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贵州燃气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 股票简称 | 贵州燃气 | 股票代码 | 60090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93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138,141,778股持股比例:11.87%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 是□否? |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