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关于公司职工董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6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卢海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卢海林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卢海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卢海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海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处理。
公司董事会对卢海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