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下午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7名,杜至刚董事委托胡裔光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武斌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计划并捐赠定点帮扶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6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