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志民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刘运志因调动情形、李卫刚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万股、2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8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242,579.01元(含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