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7名,胡裔光董事委托杜至刚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龙董事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承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按《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