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5-04-19  三峡能源(600905)公司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一、会议议程....................................-1-

二、会议须知....................................-2-

三、审议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4-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00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

425会议室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9:00-9:5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票

九、工作人员宣读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下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发言。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对于股东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答复。

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迟到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现场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公司鼓励迟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中途退席,应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并请假。对剩余表决议案的表决意向,该股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代为行使;如未书面委托,该股东代表的对相关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相关议案的有效表决总数。

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补选刘姿女士为公司董事。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刘姿女士简历

刘姿,1972年5月出生,女,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美国德州工程研究中心能源系统公司副研究员,美国PowerCase咨询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太阳能事业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总经理、主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投资并购部负责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