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905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含直属机构)及所属分、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法人治理、战略规划管理、组织架构、风险内控管理、投资并购管理、工程管理、采购与招标管理、电力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与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三重一大”事项、资金和税费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市场营销、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
营业收入总额 | 错报≥营业收入的3% |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2、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并造成重大影响;3、注册会计师在当前财务报告中发现了公司未能通过有效内部控制发现的重大错报;4、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或者控制环境失效。 |
重要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员工发生较严重集体舞弊行为,对财务报告构成较大影响;2、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并造成较大影响;3、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造成较大影响;4、内部控制监督体系未能有效运行,导致财务报告相关的控制执行不到位。 |
一般缺陷 | 除以上所列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
营业收入总额 | 错报≥营业收入的3% |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未建立或未执行反舞弊程序和关键控制措施,发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导致公司声誉受到重大影响或由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重要业务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3、内部监督机制缺失或内部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4、信息化手段对内部控制未形成支持,信息系统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或系统损毁等重大信息安全事故,严重影响运营;5、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
重要缺陷 | 1、舞弊程序或关键控制措施执行不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或多次发生基层员工舞弊事件,导致公司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或监督不到位;3、信息化手段对内部控制的支持不够,引发较大信息安全事故,对正常运营产生较大影响;4、以前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
一般缺陷 | 除以上所列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对于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并已整改完成,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公司对于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以保障内控的有效性,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缺陷均为一般缺陷,公司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均已得到落实,内部控制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整体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情况良好。
下一年度改进方向: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有效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缺陷整改工作。继续建立健全以风险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承军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