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30  三峡能源(600905)公司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425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107,838,7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0.337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朱承军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1人,朱承军董事列席会议,非独立董事刘姿、李秀峰、赵增海、张坤杰因公未能列席会议,独立董事杜至刚、胡裔光、赵雪媛因公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杨丽迎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未能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44,891,86299.686958,433,9840.29064,512,8920.0225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琛、郝韵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