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一、本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杨洪武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工作调整,中审众环指派霍春玉接替杨洪武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2023年外部审计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霍春玉,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刁平军。
二、新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霍春玉,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2017年曾作为项目合伙人为财达证券签署审计年报,多年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具备金融、证券专业服务胜任能力,202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年报。
(二)诚信记录
霍春玉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霍春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和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