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承诺延长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将其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1,120,765,050股(持股比例
34.54%)自愿延长锁定期36个月,即2024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近日,公司收悉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控股”)、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达企管咨询”)、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盛贸易”)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唐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其持有公司股份延长限售锁定期事宜做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全称) |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来源 |
1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52,631,050 | 32.44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股份 |
2 | 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2,280,000 | 1.92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股份 |
3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 | 3,284,000 | 0.10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股份 |
4 |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 2,570,000 | 0.08 | 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股份 |
合 计 | 1,120,765,050 | 34.54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原定于2024年5月7日解除限售,现其自愿将上述1,120,765,050股股份的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7年5月6日。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事项
基于对财达证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财达证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并维护上市公司股权利益,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河钢控股、财达企管咨询、达盛贸易承诺:
自所持财达证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36个月,即2024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财达证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财达证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