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6月˙石家庄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2
会 议 须 知 ...... 3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议案二 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5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6
议案五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 18
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9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9
议案八 关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32
议案九 关于核准2026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 36
议案十 关于2026年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 ...... 37
议案十一 关于审议《董事2025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38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 4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00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日期: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并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和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会议结束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案相关,简明扼要,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
由于本次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股东会上发言。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主持人可安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提交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董事会在全面总结2025年度经营活动、董事会重点工作、董事履职等情况的基础上,对2026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规划,编制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附件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26年度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望这五年,我国资本市场实现了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也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五年,公司推动党建引领强“根”铸“魂”,治理效能持续升级;推动资本治理双轮突破,发展底盘愈发坚实,成功登陆上交所,成为河北省内首家上市地方类金融企业;推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人才支撑更加有力,成功入选国企改革“双百企业”;推动核心业务树品牌,坚守“投行+资管”双轮驱动,投行债券承销规模连年攀升,资管产品管理规模持续增长。
2025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决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河钢集团工作要求,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年度战略目标,聚焦“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业务协同、科技赋能暨数字化转型”核心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耕主责主业,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经营业绩显著提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6.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2.59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4.63%、增长2.67%。2025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00亿元,同比增长10.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亿元,同比增长8.82%。
一年来,公司紧紧围绕“特色化、差异化”经营策略,深入对标行业先进,积极探索并实践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发展模式,在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等方面显现出强劲活力。公司连续三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财达证
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五星”级评价,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中国ESG上市公司京津冀先锋50(2025)”榜单;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荣获财联社2025年度最佳成长财富管理机构华尊奖、证券时报2025年度新锐财富经纪商、零售财富服务商君鼎奖;投资银行业务荣获证券时报2025年度社会责任投行君鼎奖、证券日报2025金骏马服务实体卓越机构奖;资产管理业务荣获中国基金报成长券商资管示范机构英华奖、证券时报2025年度资管品牌君鼎奖、中国证券报“五年期中长期纯债型金牛资管计划”和“三年期平衡混合型金牛资管计划”金牛奖。
二、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12次,审议通过议案63项;召集股东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20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
2025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始终牢牢把握“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持续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强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党委聚焦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支持董事会落实职权、依法决策,协调经理层履行职责、抓好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党委组织召开常委会52次,审议议题357项,其中,根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对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年度业务授权规模等议题组织了前置研究,从领导机制和决策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对标提升中起到把关定向作用。
二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顺利完成《公司章程》的全面修订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构建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风险可控、能够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同时,在修订《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对《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41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市值管理制度(试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4项治理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夯实了根基。此外,指导子公司全部完成监事会改革各项工作。三是持续加强董事会、经理层建设,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完善。2025年,结合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离任情况及经营管理实际,5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聘任1名常务副总经理;10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2026年1月,为进一步提升管理质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职务,聘任常务副总经理为总经理。
(二)持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是及时、规范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2025年度,公司编制并发布公告80余篇,主要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等多篇重要公告,以及包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在内的10余项公司治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
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编报要求,如期向各业务监管机构的信息平台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业务报告等文件,并按要求及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
三是为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在实践中摸索经验,建立了规范、务实、高效的信息披露“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机制,并及时复盘总结,反思不足,打造“总结、提高、再总结、再提高”的信披工作生态。
(三)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并畅通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的
有效渠道,积极、合理组织安排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9月3日和11月7日,以网络直播或网络互动的方式,组织召开年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并于9月15日参加了由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河北资本市场之家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通过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增强投资者信任,在资本市场中实现长期价值增长。
二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接听、妥善回应投资者热线咨询,认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在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切实回应投资者合理诉求,细致解答投资者重点关注与关切问题,全面、真实、客观地向市场及投资者呈现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理解。
(四)积极适应行业监管新趋势和新要求,全面提升合规风控效能
一是提升合规管理质效,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公司始终秉承“诚实守信 合规稳健”的发展理念,建立权责清晰、运行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将监管要求、内控合规有效嵌入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全流程,以深化改革、业务协同、科技赋能为方向,着力构建覆盖全业务链的主动型合规生态,开发线上合规管控平台,推动日常管理稳步迈向流程标准化、监测智能化、考核标准化,高度重视合规团队专业能力建设,系统化提升合规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合规培训与文化宣导,切实提升全员主动合规意识,严格执行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制度,扎实开展合规有效性评估与风险排查工作,及时识别、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隐患,堵塞风险漏洞,不断提升合规管理精细化水平和风险防控效能。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审议并批准了年度合规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及授权事项、洗钱风险管理报告等报告;对合规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项考核;督促公司管理层切实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负责人与董事会有良好沟通机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列席公司董事会,有效保障了合规负责人履职所需的知情权、调查权和独立性。2025年,公司合规管理环境持续优化,合规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履行,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合规防线。
二是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完善风险管理体系。2025年,公司深入贯彻
监管要求,认真落实《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纵深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厚植风险文化,将风险文化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全过程,营造“人人都是风险官”的良好氛围,筑牢稳健经营风险防线;深化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风险管理场景落地应用,提升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信息系统等;着力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有效性与穿透性,加强各业务领域风险管理,护航业务稳健发展。2025年,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规定,实现了各业务的稳健发展。
(五)始终谨记国企属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和集团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响应中证协“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行动,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职责,充分发挥省属金融机构资本赋能和专业资源整合优势,大力实施“红色引擎”行动,在产业、金融、消费、公益、人才、文化等方面常态化精准帮扶5个国家乡村振兴县、区(威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涞源县、阳原县、崇礼区)和2个重点帮扶村,以金融科技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多措并举开展产业帮扶,围绕债券融资规划、企业上市与挂牌培育等重点领域,为帮扶县量身定制专业化金融解决方案,助力产业振兴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40万元建设的2个50kW集中式光伏电站运行平稳,项目年收益3万元以上,实际每户稳定增收1500元以上;投入资金20万元帮扶新建惠民项目2个,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凝心聚力开展志智双扶,通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搭建就业输出平台,组织引导帮扶村劳动力就业、外出务工205人次,就业人口上半年人均收入1.6万元以上,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同比增长6%以上;
四是持续深化公益消费帮扶,开展消费帮扶4次,采购、帮销帮扶地区农副产品9种,直接采购9万元,帮销22.77万元,入户走访慰问469户2871人次,落实资金14万元用于春节、中秋国庆送温暖普惠慰问活动。
三、2025年董事履职情况
(一)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11名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合规、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决策程序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达到了高标准的治理要求,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在日常工作中,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谋划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为董事会、股东会决策提供了充分依据。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12次,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第4季度报告>的议案》等6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在充分了解情况、表达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和决策程序,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完善有效。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8次,其中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议案6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议案18项;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审议议案32项;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议案2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议案6项。各位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4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守信、勤勉尽责、有效监督、专业精进,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研究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塑造了独立董事正直诚信、公正独立、专业可靠、积极履职的良好形象。
(四)董事薪酬情况
除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外,其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五)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张 明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王陇刚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庄立明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孙 鹏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唐建君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刘红兵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 韩 旭 | 否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李长皓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王慧霞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韩永强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贺季敏 | 是 | 12 | 12 | 10 | 0 | 0 | 否 | 2 |
| 郭爱文(2025.08离任)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四、2026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乘势而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锚定金融强国建设使命,以“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为引领,服务集团、深耕河北、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聚焦市场化经营提质、数字化转型赋能、协同化运营聚力三大核心,以创新激活发展新动能,以改革重塑管理新生态,以人才夯实进阶新根基,聚力锻造特色化、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奋力确保“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聚焦主责主业,开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是精耕财富管理业务,筑牢利润增长根基。要全力强化营销拓客,提升“理财师”APP等一线展业工具,不断提升数字化渠道获客能力;要系统优化客户服务,完善全品类金融产品矩阵,构建“融资+交易+财富管理”一体化服务体系,以深度服务实现价值提升;要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突出提质增效,扎实推动新网点筹建工作,有效扩大业务辐射区域。
二是深拓投资银行业务,打造精品特色服务品牌。要秉持“稳规模、优结构、提效益、强合规”,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动能,抓住城投产业化转型机遇,积
极开发新产品、探索新行业,提高客户层级,在资产证券化、金融债券、并购重组等创新领域持续发力;要坚定不移推动本土化,充分利用“金融赋能区县行”等品牌活动,提升对省内战略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覆盖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要进一步强化各项业务的协同联动,聚焦客户全链条服务,以投行项目作为综合服务切入口,全面提升服务客户综合能力。三是厚植资产管理业务,巩固可持续发展态势。要推动资管业务持续丰富客群资源,强化与财富管理业务的高度协同,深化与头部互联网渠道的战略合作,构建长效的客户多元匹配体系;要推进产品规模可持续增长,不断加强投研赋能,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做强业绩支撑;要服务河北省经济发展,主动挖掘本地优质投资机会,通过专业投研报告向市场传递河北企业价值。
四是提质证券投资业务,构建稳健多元发展格局。要以稳健增值为核心,聚焦科技创新,拓展业务边界,推动自营业务向科技产业深度赋能的战略方向转变,切实提升综合投资效能;要拓展创新投资,优化多资产配置策略,规划绿色金融赛道;要重点布局银行间债券做市商等牌照业务,扩大相关交易规模,构建宏观对冲模式,稳步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型。
(二)深化改革攻坚,激发内生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快市场化转型。要深化组织架构与职级体系优化,按照市场化发展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两个机制”改革,逐步理顺职级序列,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要推行常态化轮岗交流机制,打通业务条线、总部部室、分公司之间的人才流通渠道,进一步盘活公司内部人才资源;要强化实干导向,在全公司树立起主动作为、价值共创的奋斗理念。
二是优化选人用人机制。要靶向引进关键领域专业人才,重点引进具有大型并购项目经验、科创领域深度耕耘、复杂金融产品设计、先进量化投资能力的投行、资管、投资等高端人才;要加大内部员工培养力度,鼓励员工进一步提升学历,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路径;要完善系统性、阶梯式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四个一批”培养计划,持续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全面提升市场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要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全覆盖、重实绩的综合考核体系,坚持协同发展与考核穿透同推进;要进一步推动“职级决定工资、贡献决定绩效”的分配方式,真正实现“职级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要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对新增业务实行精准激励、刚性
约束,引导员工树立共创共享理念。
(三)加快科技赋能,夯实数字化转型新引擎
科技赋能是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要紧扣业务实际需求,抢抓数字化转型战略机遇,锚定金融科技发展核心方向,推进科技与关键业务场景的有机融合,以科技赋能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持续强化对公司业务协同发展的支撑作用;要以公司战略为引领,聚焦“AI赋能、数据驱动、体验升级”三大方向,系统深化AI场景应用、夯实数据治理基础、优化技术架构;要实现自主研发能力的跨越式升级,推动科技赋能从业务“支撑型”向“引领型”转变,为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夯实科技根基。
(四)严守底线思维,筑牢稳健经营新屏障
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金融工作主线,始终把防风险放在首要位置。要系统性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与前瞻能力,聚焦重点领域,借助数字化工具推动风控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变;要推动合规体系向“主动赋能”升级,通过机制与科技双轮驱动,构建“业务即合规、合规创价值”的新生态;要厚植全员合规文化,强化人人尽责、全程管控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理念,坚决不撞红线、不冲底线,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议案二 关于审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树立了独立董事正直诚信、公正独立的良好形象。公司现任四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长皓)》《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慧霞)》《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永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季敏)》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6月25日
议案三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7,083,879.10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727,915,193.67元。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218,630,641.25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为509,284,552.42元。2025年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324,500,000.00元,并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97,350,000.00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21,954,892.23元,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9,389,444.6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建议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2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59,600,000.00元(含税)。此外,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已分配现金红利97,350,000.00元(含税)。综上,2025年中期及年度合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56,95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7.78%。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a1/ a2/ a3) | 356,950,000.00 | 324,500,000.00 | 324,500,0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b1/ b2/ b3)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1/ c2/ c3) | 747,083,879.10 | 686,540,700.87 | 605,831,609.89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309,389,444.6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 a1+ a2+ a3) | 1,005,950,00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b1+ b2+ b3)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c1+ c2+ c3)/3) | 679,818,729.9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 1,005,950,000.00 |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47.97%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五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应具备的条件
(一)截至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公司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比例上限
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内,以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40%的比例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
三、提请授权事项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且不超过利润分配比例上限范围内,具体拟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分析的基础上,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51,425.96 |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2,493.87 |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38.86 | |||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764.13 |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8,151.93 | |||
|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13.43 | |||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64.15 | |||
| 关联自然人 | 198,529.83 | |||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支付其证券账户资金存款利息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1,280.86 |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571.83 | |||
|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91.53 | |||
|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 1,636.68 | |||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440.60 |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1,272.16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9.63 | |||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3.99 | |||
|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2.06 | |||
| 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4.88 | |||
|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8.08 | |||
|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 11.21 | |||
|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 8.89 | |||
|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94 | |||
| 河北省国控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0.07 | |||
|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0.03 | |||
| 关联自然人 | 3,047.55 | |||
|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等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09,335.18 |
| 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服务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化的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等投资银行服务,并收取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032,049.81 |
|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 1,981,132.08 |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3,079,339.63 | |||
|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1,698.11 | |||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867.92 | |||
| 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或接受办公地点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或支付相关租金、物业费等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76,190.48 |
| 北京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2,068.17 | |||
|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514.29 | |||
| 经常性服务 |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会务、餐饮、住宿等经常性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1,690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① |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股权、债券(含次级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8,440,340.50 |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422,344.50 | |||
|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 287,710,242.72 | |||
| 关联自然人 | 48,044,476.33 | |||
| 向关联方购买、出售钢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 | 河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因开展基差交易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出售钢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关联交易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92,803.73 |
| 沧州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② | 1,559,226.14 | |||
| 其他 | 河北河钢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办公综合体改造项目施工总包费用首付款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4,200,001.79 |
| 张家口宣钢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办公综合体改造项目监理费用首付款 | 53,773.58 |
注:①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填列均为市值。 ②公司之子公司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向沧州铁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螺纹钢,本期采购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1,559,226.14元。2025年,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资产管理等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例如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券、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关联方聘请公司提供财务顾问、证券承销服务,公司销售关联方的金融产品等。为了进一步做好关联交易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和以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
| 1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手续费等以及利息支出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 | 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手续费等以及利息支出 |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3 | 代理销售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销售由关联方发行和管理的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按协议收取相应的认购费、销售费等费用 | 因代理销售的金融产品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4 | 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服务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化的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等投资银行服务,并收取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5 |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6 |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等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7 | 向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交易和认购服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交易和认购服务,收取承销费、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8 | 为关联方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司收取中间介绍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9 | 代理关联方买卖、出借、质押证券 |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出借、质押证券,收取佣金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0 | 向关联方提供场外衍生品服务 |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场外衍生品服务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1 | 认购金融产品 |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资产配置的需要,可能会认购关联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并取得收益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2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公司以债券、票据、资产收益权资产等为标的开展卖出回购及买入返售等交易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3 | 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或接受办公地点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或支付相关租金、物业费等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4 | 提供装修、造价、装修监理等服务 | 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装修、造价、装修监理等服务,公司按合同支付相关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5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股权、债券(含次级债、公司债、收益凭证)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6 | 经常性服务 |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会务、餐饮、住宿、信息技术费、培训费用等经常性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7 | 接受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 公司接受关联方投资咨询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
| 18 | 购买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 |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并收取相应的收益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19 | 接受代销等承销业务相关服务 | 公司在承销融资产品时,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代销等承销业务相关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0 | 公司直接投资关联方 | 公司通过直投业务,投资关联方股权,并支付股权认购款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1 |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购买资产、投资建设、认购金融产品等交易 |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2 | 与关联方之间证券和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 | 关联方作为对手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证券、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交易包括证券回购、证券转让、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3 | 基金业务 | 公司认购关联人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4 |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 根据市场机遇,公司参与设立、投资私募基金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5 | 向关联方购买、出售钢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 | 子公司因开展基差交易的需要,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出售钢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关联交易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6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中间介绍服务费用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7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支付货款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8 | 关联方向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 | 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子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 29 | 其他业务 |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业务往来 |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77356885K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注册地: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法定代表人:刘键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其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
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冶金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金属及非金属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装卸搬运;餐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2024年末资产总额5,538.82亿元,负债总额4,150.22亿元,净资产1,388.61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4,020.64亿元,净利润32.92亿元。
2025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5,605.96亿元,负债总额4,182.39亿元,净资产1,423.58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03.64亿元,净利润26.99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54%的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二)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1047928234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注册地:唐山路北区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弛
注册资本:553,073.12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钢、铁冶炼;铁合金冶炼;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轴承钢材产品生产;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节能
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具销售;灯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洗烫服务;洗染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燃气经营;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小作坊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2024年末资产总额3,750.84亿元,负债总额2,899.38亿元,净资产851.46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1,257.41亿元,净利润10.42亿元。
2025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3,889.64亿元,负债总额3,052.69亿元,净资产837.05 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46.94亿元,净利润3.60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052,631,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三)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65163354T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0日注册地:石家庄市站前街10号法定代表人:陈君朝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主营业务:经省政府批准,负责所出资企业及托管企业的资产管理,负责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和财务咨询;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受委托出租房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2024年末资产总额300.69亿元,负债总额156.39亿元,净资产144.30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83.98亿元,净利润-6.53亿元。
2025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329.78亿元,负债总额185.83亿元,净资产
143.95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7.95亿元,净利润0.08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458,8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履约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四)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415436008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8日
注册地:唐山市曹妃甸综合服务区(三加)金岛大厦D座
法定代表人:曹子玉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港口和航道建设投资、运营管理;货物装卸、仓储、拖轮及铁路运输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航运和港口旅客运输服务;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临港产业投资,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房屋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港口经营;企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2024年末资产总额1,469.77亿元,负债总额690.96亿元,净资产778.80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250.65亿元,净利润32.64亿元。2025年三季度末资产总额1,484.00亿元,负债总额700.27亿元,净资产
783.73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2.07亿元,净利润24.56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履约能力: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正常执行。
(五)其他关联法人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致行动人;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符合前述情形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部分类型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考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综合考虑关联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开户时间等因素,与关联方客户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二)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同类服务费率标
准及行业惯例定价;
(三)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定价;
(四)认购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认购/出借债务融资工具:参照同行业同期、同期限债务融资的执行利率、市场资金供需水平、融资的额度、期限、公司的信用等级等因素定价;
(六)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八)经常性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九)基金业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鉴于此,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6、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7、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8、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9、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2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中审众环的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霍春玉,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伟、项目合伙人霍春玉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霍春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志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以中审众环各级别工作人员在该项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基本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八 关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优化债务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经理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具体负债主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分期和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实际需要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倍(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其中债券回购融资须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流动性、杠杆率等风险监管指标要求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定。
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证金公司转融通、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黄金租借(含其他贵金属)、资产或资产收益权卖出回购、法人透支、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借款及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存量债务,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净资本,回购股份、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投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等。具体用途及详细运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八、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办理。
九、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十、决议有效期
(一)上述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二)公司根据以往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原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已经取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原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三)若决议有效期内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若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实施的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无需监管机构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完成之日止。
十一、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风险控制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按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等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
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二)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四)决定和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六)办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九 关于核准2026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6年工作安排,结合2026年市场行情研判,并考虑一定弹性,建议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规模,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额度内调整公司自营业务规模: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本的40%。
2.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本的300%。
上述授权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因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上述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202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4]13号)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十 关于2026年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着力开展公益事业,彰显国企担当,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事业持续贡献财达力量,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日常对外捐赠事项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授权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公司拟向社会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工作。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经理层,在上述授权金额内决定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事项,在履行国资监管审核程序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十一 关于审议《董事2025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11名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合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决策程序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达到了高质量治理要求,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12次,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在充分了解情况、表达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议案6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议案18项;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审议议案32项;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议议案2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议案6项。董事会各委员会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各位委员以诚立身、以信立业,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考核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推动业务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年度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勤勉履职、专业能力、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事项组织了初审,向董事会提出了“称职”的考核评价等次。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章程》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内部薪酬考核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核定;除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外,其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2025年
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考核,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公司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补充修订。
公司将及时向监管部门及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已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