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3  华安证券(600909)公司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会议决定本次不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7月13日开始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单位安徽交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陈乐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乐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陈乐乐先生简历

陈乐乐同志,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处(投资发展部)职员,投资发展部发展规划室(投资管理室)副主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发展规划室(投资管理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主管、高级主管,战略投资部高级主管、副部长、部长。现任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交控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