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向华安期货增资4亿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