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