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将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2023年度业绩责任书考核指标审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魏浩水、李晓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周一)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