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金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调整计划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