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继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车德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