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金艳女士主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制定《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开展2023年度集中
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三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