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
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安铁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各项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