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支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目前分支机构(包含分公司、证券营业部,下同)的基础上,具体办理分支机构新设、选址、筹建、变更、迁址、撤销等相关事宜,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周二)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