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江苏银行(600919)公司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OFJIANGSUCO.,LTD.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

600919)

中国·南京2023年5月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日(星期二)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紫金山路5号南京东郊国宾馆召集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须知,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三、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

四、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目录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1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 ...... 19

报告的议案 ...... 19议案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 30

议案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6

议案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43

议案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 46

议案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5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九: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2

议案十: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83报告事项: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 85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对标良好公司治理标准,坚定保持战略定力,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带领江苏银行保持了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截至2022年末,集团资产规模2.98万亿元,同比增长

13.80%;各项存款余额1.63万亿元,同比增长11.99%;各项贷款余额

1.6万亿元,同比增长

14.5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705.7亿元,同比增长10.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86亿元,同比增长28.9%。各项监管指标总体稳健,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持续达标;不良贷款率

0.94%,比年初下降

0.1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62.07%,比年初上升54.35个百分点,上市7年来不良率逐年下降,拨备覆盖率逐年提升,资产质量和风险抵补能力稳步向好。在穆迪评级中获得国内中小银行最好国际信用评级;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22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按一级资本排名位列第71位,按总资产排名位列第77位;在“2023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

强”榜单中位列第

位,较上年

提升

位,继续位居全球银行品牌百强、国内城商行第一。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稳步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董事会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党组织在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持续推动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党委前置审议制度,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经过总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

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与监管规定和公司发展实际的匹配度,年内严格对照银保监会、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政策要求,修订《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从评价范围、评价维度和评价内容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评价工作力度和导向性,规范董事履职管理;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监管规定的变化同步调整关联方认定标准和关联交易管理规则;修订《股权管理办法》,重点强调和落实主要股东、大股东的行为规范。通过持续完善制度体系,适应新规要求的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全面提升。

规范董事会运作决策机制。董事会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合规高效召集召开会议,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坚持会前全面了解审议事项、会中充分讨论并提出建议、会后密切关注高级管理层执行落实情况的会议运作机制,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资本管理、风险内控、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

组织架构优化、董事高管选任等重大事项,及时审慎作出决策,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风险管理报告、监管意见和问题整改通报。2022年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

项,听取各类报告18项;董事会下属6个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共计31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72项,听取各类报告3项。

提高董事尽责履职能力。全体董事规范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中银协“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2022年城商行民营银行改革发展、公司治理、数字化转型、内控与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同业分享等专题培训,参加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解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精神宣讲,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等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围绕宏观环境审视及公司面临的挑战、稳定房地产市场及预防系统性风险、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应用实践、关联交易管理等主题开展调研,并形成多篇专项调研报告。

二、纵深推进战略实施,着力激发改革转型效能

积极支持实体经济。2022年,董事会带领经营层切实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位,坚守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努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金融活水。公司加大支持强链补链力度,制造业贷款投放保持江苏省内领先。扩

大服务科技自立自强覆盖面,科技贷款连续

年居江苏省内第一。助力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2022年末自贸区资产持续位居城商行首位,“苏贸贷”累计放款排名江苏省内第一,全年国际结算量突破2000亿美元,保持全国城商行领先。积极支持小微民营和乡村振兴,全口径小微贷款规模持续保持江苏省内第一,涉农贷款江苏省内市场份额同业领先,其中普惠小微、经营随e贷、普惠涉农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各项贷款

16.7个百分点、

21.3个百分点、29.9个百分点。消费信贷余额位居全国城商行第一,零售AUM跨越万亿大关、居全国城商行首位。

全面推动数智化转型。董事会指导经营层从“数字化”向“数智化”转变,持续加大金融科技资金投入、扩大金融科技人员队伍,促进科技和业务深度融合。建立敏态首问负责制,项目研发上线周期同比缩短40%,强化集团级数据运用,打造省内首家企业级数据治理平台。成立大数据部,加强数据统筹管理,强化数据应用分析,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抓好场景应用人才、数据建模人才、技术研发人才三类群体的集团化管理和培养,打好全行数字化转型组织基础。落细落实专业性人才考核目标、引入数智化考核助推数智化改造。紧跟江苏省“智改数转”三年行动计划,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创新推出“智改数转贷”产品,着力打造“苏银新智造”品牌。深入对接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轻资本转型。董事会持续强化资本管理,指导督

促公司切实落实监管各项要求,严格贯彻资本管理精细化理念。通过制定集团资本规划,对集团内部资本充足情况进行评估,审议资本充足率报告,引导公司持续强化轻资本发展,加强对高资本消耗项目的控制,加大低资本消耗业务的拓展。2022年末,集团资本充足率13.0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80%。

统筹指导集团协同发展。董事会客观评估公司执行战略规划取得的成效,引领公司从全行发展大局出发加强统筹谋划,以全行“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统领,推动各分行、子公司结合所在地区经济金融规划和自身资源禀赋,制定各自“十四五”发展规划,有效提升规划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董事会坚持集团综合化经营方针,指导公司持续强化集团战略协同,构建全集团、全体系、全方位的联动协调机制。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针对性设置总行助力子公司经营发展指标,进一步引导母子公司资源共享,实现协同发展。

加快构建研究驱动型银行。董事会切实推动公司加强战略研究和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坚持务实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探索研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研究驱动型银行”“会思考的银行”。成立非实体组织形式的苏银研究院,建立由院长办公会、专家委员会、五个研究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的运行体系,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开设研究成果发布平台,强化研以致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研究赋能。

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人才动力。董事会着力推动公司完善

市场化选人用人和薪酬激励机制,提升人才精准配置效率,强化人才分类管理,做强人才能级指数。公司探索突破传统前中后台部门人才屏障,将科技、风险等专业化人才嵌入到业务部门,培育复合型人才,深入推进组织架构敏捷化转型,凝聚业务发展和风控合力。坚持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相结合,对接江苏省委“1+5”高质量考核,对接新形势新任务,分层分类优化提升考核系统性。对标同业和市场,探索优化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结构,加大对创新创造的奖励激励力度。

三、全面加强风险管控,不断夯实稳健发展基础切实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董事会始终秉持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年内董事会及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围绕监管要求和风险管控目标,聚焦“控风险、强基础、补短板”,保持“理性、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制定风险限额方案、风险管理策略,全面强化对风险管理的政策引导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定期听取并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全面了解并评估公司风险水平、风险管理状况,科学指导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前瞻性和有效性,守住风险底线,推进风险、资本与收益的均衡,努力实现业务规模、利润创造与风险承担的有效匹配。

内外合力守牢内控合规底线。董事会高度重视合规内控管理,定期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案防工作报告等,推动深入开展“深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聚焦内控治理架构、制度流程系统、内控监督评价等重点领域,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

进、标本兼治,建立强化内控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依法治行要求,对原法律保全部工作职能进行优化,分别成立法律事务部和资产保全部,从组织架构层面构建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风险管理和资产保全管理体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审阅各类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报告,通过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第三道防线作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外部审计的有效性不断提升。

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董事会恪守系统重要性银行职责,切实落实监管要求,对2021年制定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进行修订,在恢复计划中调整部分触发指标阈值设置,补充资本类恢复措施,丰富压力测试情景设置,在处置计划建议中进一步补充说明处置策略,增加保证关键运营连续性的相关内容,指导公司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强化审慎经营意识,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四、规范开展信息披露,持续树优资本市场形象

着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严格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年内披露公告55个、文件材料合计77份,应披尽披、披露得当,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重要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结合市场关注的环境、责任、治理

和重点指标等,不断优化报告形式、内容和结构,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和透明度。2022年,董事会除在定期报告中主动增加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内容披露外,还根据国际国内ESG报告相关指引,在已连续披露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披露了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根据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有关要求,在公司官网披露了首年度负责任银行原则自评估报告。此外董事会还指导公司编制并在官网披露了首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充分满足监管部门、股东、社会公众及资本市场对公司社会责任及ESG信息披露的要求。

积极沟通促进市值稳步增长。董事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理念、新方法,深入推进市场沟通交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克服疫情影响,通过线上方式举办年度、三季度业绩交流会,在线参与投资者超万人次,组织各项专题路演

场,参与机构超千家,积极响应监管要求,组织“股东来了”活动,邀请中小股东走进公司,为中小股东提供全方位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途径。2022年,公司股价涨幅居

只银行股前茅。落实落细股东管理要求。董事会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不断强化主要股东和大股东管理。按时完成主要股东、大股东年度评估,定期监测主要股东及持股1%以上股东股权信息,持续组织开展股东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政策宣贯,制定《江苏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江苏银行主要股东、大股东负面行为清单》以及《股东行为监督管理措施清单》,发送至相关股东

单位,持续提升主要股东、大股东合规履职能力。

五、积极践行企业责任,有效扩大品牌影响大力支持可持续发展。2022年,董事会进一步加强“负责任银行”体系建设,强化在监督管理ESG战略、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职责,将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升级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推动公司构建全方位的ESG管理体系、完善ESG发展机制,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在董事会的指导支持下,公司大力推进绿色集团化经营,2022年末绿色信贷余额占比在人总行直管商业银行中排名跃居第一,控股子公司苏银金租连续两年以最高等级标准获得绿色企业主体认证,成为“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银行理事会”中东亚地区唯一理事代表,绿色金融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全面提升。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董事会及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指导,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督促公司以监管放心和客户满意为目标,不断完善消保体制机制。公司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规范,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强化客户安全保障、提升客服服务能力、靠前介入投诉管理、加强客户隐私保护,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积极促进民生改善。董事会积极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金融向善,始终将履行企业公民责任融入发展之中。指导公司秉持高质量发展的责任理念,聚焦民生改善,持续推出便民、惠民

的消费金融产品和活动,为新市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面向老年客户推出手机银行“融享幸福版”,开展“助农筑梦”活动缓解农民农产品销售压力。聚焦公益慈善,积极组织参与“99公益日”网络募捐活动,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计划、“滴水筑梦”扶贫助学工程、防疫捐款、“情暖江苏”“全民阅读”等公益捐赠。获评第六届“江苏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我行“十四五”战略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董事会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加强战略研判,完善和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集团治理能力,紧扣监管导向强化风险管控,努力争当执行政策、遵从监管和市场表现的“三好学生”,带领公司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监事会以建设“智慧化、特色化、国际化、综合化”服务领先银行的战略目标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全行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推动提升全行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全行、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全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中,公司监事会荣获最高奖项—“2022年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奖”。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突出“严”与“准”,积极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以法定职责为主线,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监督覆盖面进一步扩展。密切关注本行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对关联交易管理、压力测试、全面风险管理、内控案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监督评价意见。实施战略规划监督,审议战略规划评估报告。根据监管要求加强薪酬管理监督,组织提名委员会听取薪酬管理情况报告。二是监督重点进一步突出。

围绕监管重点,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专题听取反洗钱工作专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推动完善消保工作机制。根据监管要求,紧盯热点领域,将绿色金融与ESG工作情况纳入监督重点。持续关注省外分行经营管理情况,听取省外分行经营管理报告,要求省外分行进一步找准市场定位,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发展质量。三是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及时了解年度内审项目计划并跟踪执行情况,督导重点审计项目。强化财务监督职责,由监督委员会持续督导全行“财务合规提升年”专项活动,对常州分行开展现场财务合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追踪整改问责情况,推动强化财务合规管理。

(二)把握“新”与“实”,持续提升监事会调研成效运用好专题调研这一重要工作手段,为监事会监督履职提质增效。一是下沉调研重心。加大对基层调研力度,深入分行、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调研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了新进展。2022年,监事会对常州分行、理财子公司、消金公司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调研走访,开展调研检查时,注重深入到一线,详细倾听基层员工的想法,了解我行产品及服务的真实状况。二是创新调研方式。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根据履职需要,灵活运用现场调研、视频调研、书面调研等多种调研方式,对总行职能部门和基层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种形式的座谈和走访,摸实

情、探实路、求实效,积极发挥监事专业特长,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我行在辩证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关系上行稳致远。三是提高调研实效。加大监事会对财务、风险管理及内控等重点业务领域的调研力度,通过调研督促分支机构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做到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将调研与检查有机结合,做好调研各环节的精心组织,形成了方案制定、资料收集分析、访谈业务部门、现场调研座谈、基层考察交流、问题统计分析、形成初步报告、征求意见、形成终稿、问题反馈、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模式,全面提升调研工作的质效。

(三)体现“专”与“特”,充分发挥监事会专委会职责围绕做实做细专委会这一目标,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职责。一是明确职责边界。有效发挥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专委会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各司其职、有效履职。提名委员会将围绕全行薪酬管理、董监事提名选聘、董监高履职评价等职责开展监督履职,监督委员会重点对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规范运行。坚持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在会议提案、调查研究、履职评价、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将专委会作为第一责任人,由专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将结果向全体会议报告,厘清了职责边界和履职主体,提高了履职成效。三是强化履职能力。根据各位监事的专业特长,及时调整专委会成员,努力把监事的知识、经验和智慧转化为专委会的工作

优势。抓紧抓实“汇智创新

2.0”专题研究工作,各位监事认真确定研究选题,围绕各自选题组织开展系列调研,有序推进研究进展,积极围绕全行数智化转型和“两个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提升了监事会的价值贡献。

(四)聚焦“勤”与“勉”,有效改进履职评价工作质量围绕监管意见和总行党委作风巡察整改要求,有效改进监事会履职评价工作成效。一是强化基础工作规范性。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各项要求,加强日常履职监测和履职档案建设,完善监事履职记录制度,做到“履职留痕”;按月统计各位监事履职活动和履职时间,对会议出席率和履职时间等指标实施“动态提示”;将履职评价融入各项工作环节,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高管层会议、审阅信息简报、与董事及高管人员座谈等多种方式,了解董事会及高管层履职情况。二是强化履职评价差异性。根据不同类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特点,评估并修订不同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履职评价指标体系。在监事评分时,明确要求各位监事必须体现差异化评分原则,合理拉开分值差距。在履职评价报告中,坚持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型董监高的具体履职表现,分别进行评价,指出其成绩和不足,力求“画像”准确。三是强化履职评价结果严肃性。严格按照履职评价制度要求,组织提名委员会对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履职评价,拟订评价方案,有序开展自评、互评、履职评分等各环节工作,

研究起草履职评价报告,提出评价初步结果,按时提交提名委员会及党委会审议。提名委员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研究表决,充分听取各位监事意见,形成最终结果。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董事会和高管层通报,认真听取董事会、高管层的反馈意见,做好沟通说明,确保评价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紧扣“精”与“细”,统筹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一是会议管理提质效。认真研究确定监事会议题,持续研究改进会议流程,有效确保会议监督成效。全年共召开全体会议8次,审议各项议案

项,听取专项汇报

项。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议各项议案16项,听取专项汇报8项。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战略规划评估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履职评价报告、提名选举监事候选人等。出席股东大会2次,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4次。二是履职能力抓提升。定期组织监事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2022年,组织监事参加了由证监会举办的股份减持专题培训、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监管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培训、本行监事会举办的公司治理专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同业交流,拓宽履职视野,有效发挥监事专长,为我行公司治理完善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对照监管新规,系统梳理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制度体系。畅通监事信息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将本行经营管理报告传递给监事,保障监事充分掌握各类信

息,提高履职质量。三是对标先进促完善。本行监事会坚持以最高标准衡量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对标先进同业,学习优秀实践经验,对照完善自身履职行为,获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我行监事会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全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评选活动,系统总结梳理我行监事会履职实践经验,对标全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最高标准,改进各项工作机制。经过综合评定,我行荣获此次评选活动最高奖项——“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奖”,也是30家入选最高奖项的唯一一家省级城商行,充分显示了监管、市场及社会公众对我行公司治理及监事会工作的期望与认可,有效宣传了我行公司治理及监事会治理成果。四是协同联动求实效。加强对子公司监事会日常运行的常态化指导与帮助,建立健全对子公司监事会会议议案的事前审查机制,促进合规履职。在总行组织召开集团监事会工作培训暨座谈会,邀请法律专家对子公司监事会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交流履职经验,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加深对公司治理及监事会工作的理解,提升集团公司治理水平。组织开展对消金公司、理财公司等子公司监事会工作的现场检查和考核评价,梳理监事会法定职责和监管要求,制定监事会工作考核评价表,逐项对标找差,并强化整改要求,推动子公司监事会找准定位,规范运行,积极履职。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监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扬“四敢”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四化”服务领先银行监事会的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突出监督重点,勤勉履职尽职,以高质量监督赋能全行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经营决策程序合法,经营业绩客观真实。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忠实勤勉,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五)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和规定进行,

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发现在内部控制制度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信息披露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未发现披露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交了2022年度个人履职报告,全体监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分。监事会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信息和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情况,确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结果。现报告如下:

一、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2年,是公司极为重要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在夏平董事长的带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不断提高专业性,统筹把握好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围绕“稳”“调”“严”奋力推进转型发展,在新的更高起点上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央行MPA考核保持A档全国最优水平,持续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获得全国中小银行最好国际信用评级,全球银行品牌价值跃居城商行首位。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勤勉履职,全面履行有关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流动性管理、案件防控、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并表管理等职责。具体包括:

一是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司董事坚持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建立科学决策、高效运转、有效控制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强化战略引领,不断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政策研究,修订完善《股权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基础制度。加强“负责任银行”体系建设,推进ESG战略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加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提案的主动管理,开发议案管理系统,加强对董事会决议及意见的跟踪督办,改进会议质效。着力强化股东股权及关联方管理,审慎实施主要股东及大股东年度评估工作,编制股东权利义务清单及负面行为清单,强化关联方信息的采集和报送,按时完成可转债债息、普通股红利、优先股股息派发。

二是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断加大。公司董事坚持以高质量金融服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信贷资产占比持续增长,信贷增量保省内领先。持续加大产品创新、方案优化、大数据赋能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大力支持专精特等新兴业务发展,制造业贷款投放保持省内领先,绿色信贷占比在人总行直管商业银行中排名

第一,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市场份额省内第一。推动加大乡村振兴服务力度,涉农贷款新增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公司董事指导管理层以重点打造“大财富、交易银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互促共进”三个动力源为抓手,不断探索完善更可持续的商业模式。零售AUM规模跨越万亿大关,零售AUM余额和新增均居城商行第一。加强一体化经营,推动综合产品销售,债务融资工具省内份额新增省内领先,托管规模和中收实现城商行双第一。债券票息利差逆势持续提升,同业负债平均利率同比显著下降、同业存单发行城商行领先。交易银行业务多点突破,“苏银金管家”新增签约超万户。深挖粮棉等特色产业场景,加强与央国企、新能源企业合作,供应链金融业务交易量大幅增长,票据池业务新增交易量超千亿、规模排名城商行第一。

四是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公司董事高度重视风险管控,持续提升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坚决守牢不发生全局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业务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前瞻性做好房地产风险化解,强化政府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规范网贷和低风险业务分类管理,全行资产质量持续优化,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开展洗钱风险管理,持续优化反洗钱体制建设,加快模型迭代优化,加强甄别中心管理,深化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声誉风

险意识,维护公司良好声誉。

五是数字化转型成效持续彰显。公司董事加快推动全行数智化转型和数字化重构,强化数智引领,推动科技赋能。敏态协同进一步深化,数据驱动成效不断彰显,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持续推进。建立数据战略规划,推进体系设计、深化治理、企业级管控的“三步走”的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方案,高效推进EAST5.0项目,进一步提升EAST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制度建设,修订《江苏银行数据管理细则》。规范数据治理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流程。

六是资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制定集团资本规划,前瞻性预测资本缺口,提前布局资本补充方案。定期评估和测试集团资本充足情况,设置合理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可控。定期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和工作报告,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指导管理层持续加强资本日常管理,贯彻落实资本节约理念,进一步提升资本价值创造能力,确保资本稳健运行。建立并完善内外源并重,股债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稳健。

七是并表管理工作富有成效。公司董事持续加强并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完善并表管理制度,建立集团并表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并完善集团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指标。统筹制定信贷政策,加强风险管控,强化母子公司战略协同,统筹资本规划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表管理系统,切实提高并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八是压力测试工作扎实推进。公司董事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

求,持续健全压力测试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指导管理层定期开展偿付能力、流动性风险、传染性风险、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及时报送压力测试报告,推进压力测试结果运用,并优化相关管理流程,有效提升了压力测试的时效性和应用水平。

九是内控合规管理有效实施。公司董事指导管理层持续优化内控体系,持续健全内控合规长效机制,织密扎牢内控合规安全网。开展“深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常态化开展风险防控大排查、大处置、大提升,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把加强风险内控贯彻于全业务、全流程。加强内控评价工作,定期听取内控评价报告。厚植合规文化,构建与资产规模、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内控管理体系。制定年度案防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内控案防工作报告,督促并指导问题整改。持续督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消保工作体制机制,定期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制定消保工作要点,促进消保工作提质增效。

公司董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职责定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积极参加全年召开的

次股东大会、

次董事会会议及

次专门委员会。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9.4%,符合监管规定。董事通过阅读、分析公司相关报告和关注外部评价,对相关议案及决议事项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

出意见和建议,专门委员会委员注重发挥特长,提出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执行董事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公司运行状况,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认真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股东董事能够做好公司与股东的沟通工作,支持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并关注高管层落实董事会决议情况。独立董事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行义务,严格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如实报告自身本职、兼职及关联关系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对照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要求,监事会在董事自评价、互评价、董事会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董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开展其他工作等情况,对公司全体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接受监事会监督,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四化”服务领先银行为目标,以“五争两工程”为总抓手,切实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把潜在风险防控作为突出任务,探索实施新一轮转型升级,实现经营规模、质量和效益协同发展,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

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全面履行有关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流动性管理、案件防控、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并表管理等职责。具体包括:

一是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断探索科技赋能业务发展的新模式,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深化科技敏态转型。推动建立“前台敏态化、中台组件化、后台云化”的新架构模式,成立敏态团队,实行敏态首问负责制,加大科技人才配置力度,实现科技和业务的双向融合。持续提升线上产品服务体验,抓好“手机银行”“天天理财”两大线上平台建设,手机银行月活跃客户数保持城商行第一。加强“苏银金管家”系统优化和推广营销,推动打造远程服务模式,建设大零售智慧清收平台,提高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效率。加强数据运用和技术支撑,积极挖掘资金交易、客户关联性分析等数据价值,强化对公和对私客户数据整合,指导精准营销。推进隐私计算平台建设,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

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积极推动分支行数字化转型。建立需求受理中心,扁平化受理分支行的数字化问题和需求,成立苏州智数研究院、徐州淮海智数研究院,提升分行数字化运营能力。

二是有效加强风险管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妥善处理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抓好资产质量管控,加强风险管理横向联动和纵向引领,提升风控针对性有效性。严防重点领域授信风险,组织开展风险大排查,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封闭管理要求,加强政府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狠抓投资业务资产质量,加快推动不良出清,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潜在风险债券避险流转。强化网贷业务资产质量全流程管理,有序推动产品合规整改、平稳过渡,及时清退高风险业务。加快市场风险新标准法资本计量系统的开发建设,持续优化市场风险限额指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重视流动性风险管控,各项流动性指标实现良性运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声誉风险事件监测并妥善应对,声誉环境保持良好平稳。

三是扎实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内控事项。加强对员工异常可疑行为和信用状况的识别监测,强化基层网点负责人履职行为管理。以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为契机,推动各部门从严整改落实,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授信责任认定发现问题通报和整改机制,推动经营机构及管理部门补短板、强弱项。按时组

织实施偿付能力、流动性风险、传染性风险、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不断提高压力测试水平。

四是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制定《江苏银行多元纠纷化解实施细则》,建立调解权限动态授予、异地授权、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等工作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制定《江苏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提升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将消保要求嵌入产品服务设计开发、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等流程规范,实现双向融入、同步发力,将流程机制建设更好地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采取敏态化管理措施,积极推动客户投诉由“办”向“管”转变,强化溯源整改,持续巩固投诉压降成效。有效开展消保知识宣传培训,增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是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推进年度监管意见整改为契机,构建并完善具备本行特色的,与业务发展高度融合的反洗钱管理体系,在客户尽职调查及客户评级、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培训宣传、反恐怖融资、反洗钱国际合作及协助有权机关反洗钱调查等方面夯实基础管理,更加有效地加强反洗钱相关工作,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六是持续优化资本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资本管理工作,扎实开展资本管理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管理相关重点工

作。明确资本中长期管理原则、目标和措施,坚持条块纵横的资本管控机制。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持续推动可转债转股,完成优先股到期重定价。坚持轻资本、轻资产运营,确保资本充足率稳健安全。推进巴塞尔Ⅲ《最终方案》的落地实施工作,全面梳理总行及子公司风险资产业务及资本管理框架,制定资本计量规则,建立新资本管理体系,提升集团资本管理水平。

七是有效强化并表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并表管理职责,持续完善日常管理组织架构,形成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集团关联交易管理,严格落实股权投资决策权限规定,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指导支持,强化集团战略协同,指导子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落实内部交易、风险隔离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强化内部防火墙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集团层面专项审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升集团综合化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对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要求,监事会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自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建议及开展其他工作等情况,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全体监事提交了履职自评价报告、自评表及互评表。监事会在此基础上,结合日常掌握的履职信息,确定了监事的履职评价结果。现报告如下:

2022年,公司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活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认真履职尽职,有效推动完善公司治理。

一、切实做到忠实勤勉

公司监事能够以公司最佳利益行事,严守公司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整改。

公司监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定,认真出席监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能够认真审阅议案并按规定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年共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审议议案35项,检查听取专项报告13项。全体监事的会议亲自出席率均为100%。监事全年列席4次董事

会现场会议,全面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重大经营决策过程;参加2次股东大会,审查监督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派出监事代表作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投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会议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依法合规履职尽责一是稳步推进监督检查。全体监事严格按照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要求,围绕履职监督、财务监督、风险及内控监督职责,根据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强战略规划监督,全体监事高度关注公司新一轮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听取战略规划年度评估报告,关注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稳健性,围绕内外部形势变化,从及时调整完善规划指标,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研究关注,重视规划的组织推动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强化财务监督,全体监事有效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与内外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定期听取经营管理情况报告、定期报告编制情况、财务报告审计和审阅情况汇报,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优先股股息发放等事项,发表监督评价意见。深入开展财务合规专项检查,督导财务管理部门,对常州分行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分支机构严守财经纪律。做实内控合规监督,全体监事切实履行内控合规监督职责,全年在内控、案防、反洗钱、员工行为管理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监督,定期听取内控案防管理报告、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管理报告、员工行为管理报告等,有力

推动问题整改;指导内控评价工作,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关注监管意见整改情况,审阅省外分行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推动管理水平提升。突出做好风险监督,全体监事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高度关注公司资产质量变化情况,通过开展广泛的调研检查,及时掌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情况,深入分析风险成因,对防范与化解工作提出专业意见。此外全体监事对公司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管理等领域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改进会议机制,公司监事持续提升会议监督议事效能,在现场会议上,监事围绕会议议题积极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建言,在书面传签时,监事能够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和报告,将监督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各位监事努力畅通监事会与董事会、高管层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将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以会议纪要、送阅文件等形式发送董事会及高管层研究解决。各位监事持续跟踪会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意见整改,为公司稳健经营发挥了建设性监督作用。持续优化专委会工作机制。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专委会工作有序推进。提名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不断提升评价结果的差异性,改进评价质效。定期开展薪酬管理监督,听取薪酬管理报告,监督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对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促进薪酬管理体系稳健运行。严格开展监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核,规范提名选举程序。监督委员会对财务、风险及内控等业务领域进行了有效监督,督导全行“财务合规提升年”专项活动,定期听取全面管理报告,检查压力测试、并表管理、资本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监督意见。持续提升调研工作机制,公司监事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分行、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对常州分行、南京分行、理财子公司、消金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调研走访,开展调研时,能够深入一线,详细倾听基层员工的想法,了解我行产品及服务的真实状况。不断创新调研形式,公司监事根据工作需要,围绕不同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丰富调研手段,增强调研成效。在开展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书面调研、视频调研、电话调研等方式,及时获取履职信息,提高监督履职成效。

三是有效履行自身职责。公司外部监事能够按照监管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及调研检查活动,在公司履职时间均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外部监事持续关注公司稳健经营,在工作中坚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会议审议和检查活动中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注重维护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股东监事能够主动参加监事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活动,主动沟通股东单位与公司的各类重要事项,监督并支持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审议和实施,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职工监事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各类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认真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着力构建学习研究长效机制。公司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加强学习研究,以监事会“汇智创新”研究工作为抓手,加强对银行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领域的研究,持续提升价值贡献。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加强与同业的密切交流,与多家金融同业开展了多种方式的交流活动,学习同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打造并宣传我行监事会工作品牌,巩固并提高市场地位。推动监事会强化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定期向监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管指导,获得了监管部门的认可。

二是持续打牢监事会制度基础。公司监事深入研究《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新规,吸收借鉴市场同业先进经验,结合自身治理实践,开展对现行监事会制度的梳理和后评价,组织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外部监事工作制度,着力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是有效推动集团监事会形成工作合力。公司监事对子公司监事会日常运行提供常态化指导与帮助,建立健全对子公司监事会会议议案的事前审查机制,促进合规履职。赴消金公司、理财

子公司监事会开展业务检查,指导子公司监事会完善履职档案,强化制度建设,优化会议管理,提升监督质效。在集团监事会工作座谈会上,与子公司监事会开展业务研讨,推动提升集团监事会工作成效。

四、评价结果2022年度,公司监事能够忠实、勤勉履职尽职,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公司监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未发现监事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和权力为本人谋取私利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规定,监事会在监事自评价、监事互评价的基础上,对全体监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决策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独立董事5名,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人数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各位独立董事分别是在经济、金融、财会、法律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和要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备案,并在取得银行业监管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独立董事均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也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

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

在董事会下设的六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占比分别达到60%、66%和60%,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行发布的年度报告。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亲自出席率均达到100%,独立董事的履职时间以及担任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人独立董事的履职时间,均满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通过日常听取汇报、研读资料、专题调研及与外部机构和内部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16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

项,听取各类报告18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1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72项,听取各类报告3项。全体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围绕议题深入讨论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决议事项审慎判断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余晨0/210/104/46/6
丁小林2/210/105/56/63/3
李心丹2/210/104/46/6
洪磊1/210/105/57/76/6
沈坤荣1/15/52/22/22/2

注: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沈坤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7月3日发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按照监管规定,沈坤荣在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

(二)培训调研情况2022年,独立董事注重专业知识储备和提升,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则解读、“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要点解读、新司法解释时代上市公司的诉讼风险、“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精神宣讲、江苏辖区并购重组效果及案例分析、《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解读、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围绕宏观环境审视及公司面临的挑战、稳定房地产市场及预防系统性风险、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应用实践、关联交易管理等主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

篇,履职能力和履职质效持续提高。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公司积极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服务和便利,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和参阅信息,及时回应独立董事的履职相关要求,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会前及会中围绕审议事项认真答复质询、会后跟踪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安排专人保持日常联络和提供服务支持,每日分享关于公司、同业及监管政策等的相关资讯,协调组织调研及培训。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均表示赞同,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认真审议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审阅关联交易管理专项审计报告,敦促公司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执行了回避,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对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认真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除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管的委任及薪酬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的提名、选举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行长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公告情况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根据年报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报告期内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报告期末相关主体均切实履行了所做的承诺。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重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职责,与公司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55项、上网文件材料77份。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公司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审议和听取高管层关于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的报告。报告期内,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独立董事同意该结论意见。

(十)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为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公司完善治理机制作出更大贡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晨、丁小林、李心丹、洪磊、沈坤荣

2023年

议案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各项经营成果实现了董事会确定的目标,主要监管指标良性运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本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

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是业务规模稳定增长。2022年末本行资产总额28577.1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68.84亿元,增幅12.92%;本外币各项贷

款余额15800.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23.84亿元,增幅

13.86%。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240.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37.96亿元,增幅11.98%。

二是经营效益稳健增长。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38.63亿元,同比增长6.86%;实现净利润232.99亿元,同比增长24.83%。

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67.24亿元,非息收入占比26.19%。业务及管理费总额

163.44亿元,同比增长

17.80%;成本收入比

25.59%,

同比上升

2.38个百分点。当年信用减值损失

181.51亿元,比上年下降29.66亿元。

三是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本行持续优化资产质量,扎实管控风险,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2022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147.10亿元,不良率0.93%,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余额155.04亿元,逾期贷款率0.98%,较上年末下降0.18个百分点,

天以上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值为

0.67;拨备覆盖率

367.18%,较上年末上升58.75个百分点;拨贷比3.42%,较上

年末上升0.09个百分点。

四是监管指标保持良好。2022年末,本行资本充足率为

12.7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1%,达到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资产利润率(ROA)、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

0.86%和

13.81%,分别较上年上升

0.09和

1.75个百分点。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93.08%,保持在较高水平;流动性覆盖

率163.34%,流动性缺口率15.48%,净稳定资金比率114.33%,均达到监管要求。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本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精神,落实省属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坚持稳中求

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助力全省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中开好局起好步。

对2023年经营计划提出如下目标:资产规模保持稳健增长,坚定不移优化业务结构,着力服务制造强国建设、积极助力消费恢复扩容,持续加大绿色金融、科创人才金融、小微金融、重点外贸和乡村振兴等支持服务力度。把握政策机遇挖掘业务新增长点,提升资源配置成效,净利润增速不低于上市银行平均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上市银行较好水平。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保持良好。上述预算尚无法包含货币政策、监管政策调整等对业务经营和盈利的影响,如这类潜在、不可预见因素对年度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及时研究应对,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现将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法人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关联法人837户,其中持股5%(含)以上主要股东3户,子公司4户,其他关联法人830户。

1.持有我行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3户: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17%、8.11%、5.88%。

2.子公司4户:江苏丹阳苏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1%、51.25%、100%、54.25%。

3.其他关联法人830户,主要包括:持有公司5%(含)以上股份股东的关联企业,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自然人任职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自然人

截至2022年末,公司关联自然人共计5355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的人员579人,其他人员4776人。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月12日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3月29日1.关于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确认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3.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4.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4月30日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8月25日1.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2.关于修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8日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2月22日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三、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查审批。2022年,公司严格遵照各项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各类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和行内关联交易限额指标,合规开展各类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

(二)制定关联交易管理新规落实方案。依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江苏银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主要措施包括成立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调整关联方范围、调整系统控制方式、扩大关联交易预警范围、将关联交易集中度指标纳入限额体系。

(三)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针对分行行领导、总分行授信审批人、参与授信和资产转移决策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企业,根据关联方变化预警信号,公司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2022年,行内关联方共新增1268人(户),减少522人(户)。

(四)持续优化管理系统。推进关联交易系统优化,对接联网核查系统和工商数据,自动校验关联方名称及其证件号码;对接人力资源系统员工信息,自动校验行内关联自然人近亲属信息;

依据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规范》,优化调整关联方关系图谱、关联交易季报和报表格式转换功能。

四、主要业务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关联法人的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70,796
拆出资金1,687,383
衍生金融资产202
买入返售25,022
发放贷款和垫款1,145,525
交易性金融资产299,379
债权投资131,242
其他债权投资180,459
其他资产16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052,559
拆入资金100,978
衍生金融负债841
吸收存款746,754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5,007
开出保函455,409
开出信用证250,330
委托贷款17,4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利息收入76,825
利息支出36,15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940
其他业务收入41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0.1
投资收益1,47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3,036
业务及管理费用1,595
其他应付款55

(二)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余额
发放贷款和垫款24,770

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43,082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9,3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利息收入1,064
利息支出60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

2022年,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商业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我行有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合法、合规性缺陷。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一是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对照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治理要求,梳理相关系统的数据口径,做好各类业务与关联交易系统的映射关系,持续提高关联交易数据质量。二是持续提高信息准确度。运用行内人力资源系统、事中预警平台和外部数据平台,常态化收集和验证关联方信息,保证关联方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持续提高管理精度。金融产品穿透至底层债务人,优化关联交易集中度指标,防范集中度风险和利益输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3〕6号),公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申报工作。拟给予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5户关联法人授信类业务预计额度3106亿元,资产转移类业务预计额度120亿元;给予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单户1500万元以内。具体方案如下:

一、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7.6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军,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

号22-26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

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292.68亿元,总负债33.93亿元,资产负债率

11.59%;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8.85亿元,净利润

16.91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30亿元,年末授信余额3.41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债券投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2.拟申请资产转移类预计额度5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等资产二级市场交易。

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90.7559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伟,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8618.43亿元,总负债7005.99亿元,资产负债率

81.29%;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90.51亿元,净利润

80.6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60亿元,年末授信余额6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业务、信用拆借、债券借贷、债券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回购、国际、资管、外汇及衍生品、金融市场等业务。

2.拟申请资产转移类预计额度2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等资产二级市场交易、资产证券化类资产投资。

三、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85.6442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注册地址:

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土夅5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

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824.42亿元,总负债

556.72亿元,资产负债率

67.53%;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6.54亿元,净利润4.59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15.53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5.53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36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结构化融资、保函、金融市场、项目融资等业务。

四、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建林,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920.69亿元,总负债1284.07亿元,资产负债率

66.85%;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29.05亿

元,净利润

19.21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债券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

五、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8.48亿元,法定代表人邵辉,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延庆街

号、丹山路66-3、66-1301、66-1401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2102.24亿元,总负债1932.15亿元,资产负债率91.91%;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5.78亿元,净利润14.52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30亿元,年末授信余额11.54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债券投资、债券借贷、回购、项目融资、票据贴现、金融市场等业务。

六、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6.6672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兰凤,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5095.81亿元,总负债4696.83亿元,资产负债率

92.17%;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38.85亿元,净利润

32.40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50亿元,年末授信余额1.7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票据、债券投资、回购、固定收益投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75亿元,法定代表人范力,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1232.46亿元,总负债

849.71亿元,资产负债率68.94%;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5.08亿元,净利润12.41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0亿元,年末授信余额8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1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资管、回购、债券投资、项目融资、固定收益类投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2.拟申请资产转移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等资产二级市场交易、资产证券化类资产投资。

八、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金

亿元,法定代表人崔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号1222室。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18.48亿元,总负债23.07亿元,资产负债率

19.47%;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7.18亿元,净利润13.02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3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回购、债券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

九、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陆松圣,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

号置地广场

楼。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809.84亿元,总负债

703.01亿元,资产负债率86.81%;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2.4亿元,净利润13.93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30亿元,年末授信余额59.2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30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债券投资、回购、项目融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十、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9.87亿元,法定代表人熊先根,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064.76亿元,总负债910.93亿元,资产负债率

85.55%;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24.34亿元,净利润18.2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回购、债券投资、项目融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十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8亿元,法定代表人蔡任杰,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号。经营范围: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在省政府授权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高速公路收费,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7625亿元,总负债4694亿元,资产负债率

61.56%;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亿元,净利润104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0.19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78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承销、项目融资、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十二、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4.11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贤,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18-21层。经营

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1128.73亿元,总负债

745.29亿元,资产负债率66.03%;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11亿元,净利润

3.67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40.5亿元,年末授信余额11.49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项目融资等业务。

十三、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亿元,法定代表人鲁逸梅,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97-1号传感网大学科技园兴业楼E栋。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对太湖国际科技园内项目的投资;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产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50.49亿元,总负债93.5亿元,资产负债率

62.13%;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0.11亿元,净利

0.14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14.4亿元,年末授信余额5.62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项目融资等业务。

十四、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00亿元,法定代表人浦宝英,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号。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2183.07亿元,总负债1095.1亿元,资产负债率

50.16%;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39.79亿元,净利润24.58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14.7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7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银票、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十五、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亿元,法人代表沈光俊,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号信投大厦18-22楼,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68.62亿元,总负债

4.92亿元,资产负债率7.17%;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6.49亿,净利润

4.95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回购、债券投资、项目融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十六、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74.38亿元,法定代表人陆春晓,注册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经营范围: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对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的投资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823.42亿元,总负债

529.68亿元,资产负债率64.33%;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72亿元,净利润

2.52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39.18亿元,年末授信余额18.72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保理、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项目融资等业务。

十七、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刘震宇,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机场路

号。经营范围:机场民用部分的投资、经营管理;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旅客、货物的地面保障业务、代理业务和

其他服务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国内贸易;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21.16亿元,总负债9.16亿元,资产负债率

43.29%;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0.42亿元,净利润

0.41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8亿元,年末授信余额2.5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十八、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37.94亿元,法定代表人邵练荣,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

号。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265.73亿元,总负债218.71亿元,资产负债率

82.31%;2022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5.5亿元,净利润

4.08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7亿元,年末授信余额5.8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回购、项目融资等业务。

十九、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7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升荣,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19441.94亿元,总负债18089.17亿元,资产负债率

93.04%;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180.07亿元,净利润

150.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125.15亿元,年末授信余额73.4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1.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8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回购、债券投资、票据、同业、外汇及衍生品、固定收益投资、金融市场

等业务。

2.拟申请资产转移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等资产二级市场交易。

二十、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0亿元,法定代表人高增银,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70号国际博览中心三期B幢11-13层。经营范围: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34.34亿元,总负债

3.3亿元,资产负债率9.61%;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23亿元,净利润

6.99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98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金融市场等业务。

二十一、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6亿元,法定代表人蒋建明,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光明路505号建滔广场2号楼22-23层。经营范围:消费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247.26亿元,总负债

219.93亿元,资产负债率

88.95%。2022年度营业收入

24.02亿元,净利润1.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115.2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5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项目融资、债券投资、债券借贷、金融市场等业务。

二十二、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283.21亿元,法定代表人陈明,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经营范围: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远洋、沿海、长江及内河航运,陆上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沿江沿海岸线及陆域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港口产业投资,涉江涉海涉港资产管理,股权和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541.6亿元,总负债

261.09亿元,资产负债率

48.21%;2022年三季度利润总额

13.47亿元,净利润8.6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6.5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5.6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32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项目融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二十三、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1.7亿元,法定代表人祁彬,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大道东398号太平金融大厦22层02+01A单元。经营范围: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以上均不包含需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管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34.49亿元,总负债28.57亿元,资产负债率82.84%;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0.79亿元,净利润

0.59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8.21亿元,年末授信余额3.76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融资租赁保理、债券投资、回购、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二十四、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28亿元,法定代表人葛莱,注册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387.39亿元,总负债156.25亿元,资产负债率40.33%;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7亿元,净利润

4.1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20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

二十五、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18.84亿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注册地址:无锡市崇宁路

号。经营范围:无锡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利用自有资产对外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652.71亿元,总负债

288.32亿元,资产负债率

44.17%;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5.62亿元,净利润5.24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37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二十六、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30.47亿元,法定代表人徐宁,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扬子江大道230号紫金文创园8号楼。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转让、托管经营业务,受托运营管理江苏大剧院和会议中心;从事文化领域投资业务及其投资管理,包括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实物租赁、托管经营等;从事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及文旅融合发展投资业务;文化艺术产品筹划生产经营,舞台剧目的创作、生产,影视剧、动漫画的设计制作,演出经纪、艺术培训、艺术品经营、广告代理、会展,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会务服务、组织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91.78亿元,总负债

55.86亿元,资产负债率60.86%;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37亿元,净利润0.54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22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二十七、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亿元,法定代表人常青,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103室。经营范围:铁路、城际轨道等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铁路、城际轨道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物流项目以及沿线土地等综合资源开发,铁路、城际轨道列车及相关站区的商贸服务,交通、电力等相关产业投资,国内外贸易、广告宣传、酒店餐饮等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的管理等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3173.21亿元,总负债1368.15亿元,资产负债率

43.12%;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5.55亿元,净利润5.39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35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超短融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二十八、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110.27亿元,法定代表人瞿为民,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6号金融城3号楼。经营范围:再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投资和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市场管理,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资产评估,设备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亿元,总负债

亿元,资产负债率12.04%;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7.98亿元,净利润

6.4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6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投资、项目融资、担保额度等业务。

二十九、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45.3亿元,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询;项目开发;物业管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309.3亿元,总负债

138.09亿元,资产负债率44.65%;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2.44亿元,净利润

2.35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16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结构化融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三十、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6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明耀,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184.13亿元,总负债

95.57亿

元,资产负债率

51.9%;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3.71亿元,净利润3.71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11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回购、债券投资、项目融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三十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

36.86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剑锋,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509.71亿元,总负债

339.81亿元,资产负债率66.67%;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6.06亿元,净利润5.39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11亿元,年末无余额。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同业、回购、债券借贷、项目融资、债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金融市场等业务。

三十二、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38亿元,法定代表人陈云江,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号。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零售,汽车维修,住宿、餐饮、食品销售,书报刊零售、出租(以上均限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章对通过车辆收费;物资储存;技术咨询;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的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766.77亿元,总负债

394.39亿元,资产负债率

51.44%;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

39.02亿元,净利润31.16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

30.1亿元,年末授信余额

0.1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60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投资、债务融资工具、超短融承销、项目融资等业务。

三十三、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6.8亿元,法定代表人蔡余良,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丰乐上街

号。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家禽饲养;家禽屠宰;牲畜饲养;牲畜屠宰;水产养殖;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养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73.9亿元,总负债42.64亿元,资产负债率

57.7%。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0.69亿元,净利润-0.67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债券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

三十四、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孙权,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经营范围:融资性再担保;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提供融资咨询与财务顾问;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8月末,总资产27.13亿元,总负债10.67亿元,资产负债率39.33%;2022年前8月利润总额1.68亿元,净利润

1.38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

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担保额度等业务。

三十五、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20亿元,法定代表人周成益,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禄口镇。经营范围:机场的经营管理,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服务,国内、外贸易,饮食,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食品加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停车场服务。县际

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形象策划、二类汽车维修。酒店管理、餐馆(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裱花蛋糕、含企业食堂)、旅客住宿、理发、美容、水疗、足浴、游泳服务、健身服务、卷烟、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旅游用品销售、洗涤服务、票务服务、会务展览展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鲜花销售、宴会外卖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

月末,总资产

377.37亿元,总负债

181.85亿元,资产负债率48.19%;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4.64亿元,净利润-11.33亿元。

(二)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本行向该公司授信总额0.3亿元,年末授信余额0.3亿元。

(三)2023年度拟申请预计额度拟申请授信类预计额度

亿元,额度主要用于贷款、债券投资、项目融资、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三十六、关联自然人本行对关联自然人的授信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品种。

2022年

月末,关联自然人贷款余额

2.48亿元。根据本行业务历史数据,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在交易条件不

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2023年度拟申请给予本行关联自然人单户授信类预计额度1500万元以内。额度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

2023年,本行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本预计额度严格遵循本行本年度限额管理要求。本预计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方案发布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九:关于续聘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

473.2万元,服务内容包括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一季度和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内控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议案十: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落实宏观审慎管理相关要求,更好的发挥债券融资在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中的作用,及时补充长期负债来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0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和相关授权事项: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总额:不超过

亿元(含

亿元)人民币,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决定。

(二)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流动性管理要求以及金融市场情况,在2023年度择机发行。

(三)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债券类型:普通金融债券。

(五)发行期限:不短于3年期(含3年期)。

(六)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二、授权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普通金融债券的实施事宜,并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条款做相应修改。

(二)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普通金融债券发行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对发行条款做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的确定、债券期限、利率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

(三)授权经营层采取为完成本次普通金融债券发行所需要的其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必要的承销机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士)。

上述发行方案及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最终以监管部门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报告事项: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

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要求,本行董事会对大股东2022年度的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所持股权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落实本行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大股东认定依据根据《监管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大股东:

(一)持有10%以上股权;

(二)实际持有股权最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

(三)提名董事两名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合计符合上述要求的,对相关股东均视为大股东管理。

二、大股东认定情况截至2022年末,本行共有大股东6户,其中:

(一)实际持有股权最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股东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

(二)因关联关系,合并计算持有本行10%以上股权的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华泰证券”“宁沪高速”“国信集团”“交通控股”“宁沪投资”)。

三、大股东评估情况

(一)资质情况对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对于商业银行股东的资质规定,本行大股东均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股权结构以及与本行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清晰,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入股资金均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非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本行股权以及其他对本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财务状况对照《暂行办法》《实施办法》等规定,本行大股东均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保持连续盈利。江苏信托、华泰证券2户境内金融机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宁沪高速、国信集团、

交通控股、宁沪投资

户境内非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及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情形。

(三)所持股权情况评估期内,本行大股东持有本行股权状态均为正常,权属清晰,不存在司法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或瑕疵,不存在以所持本行股权为自身及关联方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本行股权、违规关联持股以及变相转让股权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评估期内,本行大股东不存在通过《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方式,与本行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五)行使股东权利情况评估期内,本行大股东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履职尽责,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均能够支持本行建立独立健全、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支持本行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均严格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行的独立运作,不存在违规通过《监管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方式,对本行进行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形。

(六)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评估期内,本行大股东均能够认真学习和执行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政策,严格自我约束,践行诚信原则,善意行使大股东权利,不存在利用大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均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保证信息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均能够加强本行与其持有股份的其他非持牌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隔离,不存在利用本行名义进行不正当宣传、混淆本行与非持牌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和服务、放大非持牌金融机构信用的情形;均能够支持本行编制实施资本中长期规划,多渠道、可持续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均能够支持本行平衡好现金分红和资本补充的关系;均能够依法合规保障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正当行使其法定权利。

(七)落实本行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评估期内,本行大股东均能够严格落实本行章程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严格执行与本行之间的协议条款。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评估期内,本行大股东均能够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函〔2018〕183号)、《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