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OFJIANGSUCO.,LTD.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919)
中国·南京2024年
月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月
日(星期五)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部大厦4楼大会议室召集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宣读会议须知,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三、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
四、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目录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相
关条款的议案 ...... 1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3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
资本及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发布“关于‘苏银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以2023年
月
日为赎回登记日,向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苏银转债”全部持有人提前赎回全部“苏银转债”,10月20日可转债摘牌。现拟根据转债最终转股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相关条款修改事宜。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公司可转债总计转为A股普通股股数为3,581,790,791股,其中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转股新增股份数为3,581,667,763股,总股本数由2022年12月31日的14,769,656,700股增加至18,351,324,463股。
综上,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4,769,656,700元人民币变更为18,351,324,463元人民币。
二、章程相关条款修改情况拟对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4,769,656,7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8,351,324,463元”。
第二十五条“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4,769,656,700股,优先股股份总数为2亿股”,修改为“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8,351,324,463股,优先股股份总数为2亿股”。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行政许可报批、章程相关条款修改报告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等事项。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
议案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金融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落实宏观审慎管理要求,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在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中的作用,及时补充长期优质负债来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在2024年发行不超过300亿元金融债券,包括普通金融债券和其他专项金融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总额:不超过
亿元(含
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品种:包括普通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各类非资本补充性质的债券,具体发行品种及单品种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而定。
(三)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项目储备情况、流动性管理要求以及金融市场情况,在2024年内择机发行。
(五)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次发行,发行品种、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市场情况而定。
(六)发行期限:不短于3年(含3年期)。
(七)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使用,普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运营资金;小微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小型、微型企业项目,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金融项目;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创新创业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三农”专项贷款,支持涉农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监管政策规定的其他金融债券品种,依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如监管政策对资金募集用途进行调整则以发行时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授权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金融债券的实施事宜,并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条款做相应修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对发行条款做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的确定、债券期限、利率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采取为完成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所需要的其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必要的承销机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士)。
上述发行方案及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最终以监管部门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议案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充实一级资本来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公司拟在2024年-2026年适时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总额:不超过
亿元(含
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品种: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三)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四)发行时间:在2024年-2026年,根据公司资本情况、业务开展需要及金融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五)发行方式:分次发行,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市场情况而定。
(六)发行期限: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期限与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在公司行使赎回权前无固定到期日。
(七)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授权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实施事宜,并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条款做相应修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对发行条款做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的确定、债券期限、利率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采取为完成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所需要的其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必要的承销机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士)。
上述发行方案及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最终以监管部门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