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的辞职报告。李心丹先生因任期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洪磊先生因任期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李心丹 | 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 2026年9月29日 | 任期届满 | 否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 洪磊 | 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 2026年9月29日 | 任期届满 | 否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独立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因本人离任需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因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心丹先生、洪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