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3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由杭州市财政局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银行”)、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杭州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
? 出资人职责相关调整
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市财政局将由直接控制公司11.86%股份变为间接控制公司18.74%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杭州财开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结合杭州市关于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战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责调整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时决定将杭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杭州金投集团90.5912%股权无偿划转至杭州市财政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办理。
略部署,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责调整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银行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杭州市财政局对杭州银行、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703,215,229股杭州银行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划转至杭州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市财政局与杭州财开集团于2024年1月17日签订《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杭州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杭州银行703,215,229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11.86%)向杭州财开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杭州财开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权益变动前的6.88%增加至18.74%,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杭州财开集团。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 本次股份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后 |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杭州市财政局 | 703,215,229 | 11.86 | - | - |
杭州财开集团 | 408,122,361 | 6.88 | 1,111,337,590 | 18.7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市财政局
名称 | 杭州市财政局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主要负责人 | 陈震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100002489559L |
类型 | 机关法人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 |
联系方式 | 0571-87805588 |
(二)杭州财开集团
企业名称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3501室-1 |
法定代表人 | 阮毅敏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0470106408J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期限 | 1993年2月1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3315 |
通讯方式 | 0571-86896809 |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
1、甲方:杭州市财政局
2、乙方:杭州财开集团
(二)标的股票
杭州市财政局在本次交易中作为对杭州财开集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出资的标的股票为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杭州银行703,215,229股股票(占杭州银行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11.86%)。
若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标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之日期间内因标的公司(即杭州银行,下同)发生除权事项(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变动的,则标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三)标的股票价值
杭州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标的股票作为对杭州财开集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标的股票价值为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一)杭州银行发布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杭州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扣除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
(四)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1、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生效;
2、杭州市财政局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获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关的审批、批准;
3、杭州财开集团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决议,并取得有权机关的备案、审批、批准(如需);
4、就标的公司股东变更事宜,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的批准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且该等确认意见持续有效。
四、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703,215,229股中有116,116,000股系限售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为:2020年4月23日,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亿股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杭州市财政局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参与认购116,116,000股。根据《商
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该部分股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锁定5年。
杭州财开集团已作出承诺:(1)将继续履行杭州市财政局认购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116,116,000股杭州银行普通股股份仍将处于限售状态;(2)本次取得的杭州银行703,215,229股股份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杭州市财政局将对公司、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出资人职责相关调整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市财政局将由直接控制公司11.86%股份变为间接控制公司
18.74%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杭州财开集团。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杭州财开集团及杭州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杭州财开集团已于同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市财政局已于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