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2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楼未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吴建民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的议案》
决定聘任王晓莉女士为公司业务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晓莉女士担任公司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晓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事前认可。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定聘任王晓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晓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并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王晓莉女士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此之前,由宋剑斌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事前认可。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同时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按照当期利润的合理比例,拟定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7元人民币(含税)。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普通股总股本5,930,286,54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194,206,020.54元人民币(含税)。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事前认可。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王晓莉女士简历王晓莉女士,1977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先后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部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