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7 月18 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为12 个月。此后公司分别于2024 年6 月26 日、2025 年6 月25 日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6 年7 月17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 届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近年 来,公司内源与外源资本补充有力,核心一级资本实力显著增强, 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