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
600926)
中国·杭州2026年
月
日
目录会议日程............................................................................................II会议须知..........................................................................................III
特别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关于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1
普通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2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普通决议案(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II
会议日程
| 会议日程 | |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2026年9月28日上午9:30 |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4楼会议室 |
| 网络投票: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 召集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
日)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50%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震动或静音状态,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股东发言时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间控制在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网络投票规则按照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除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外,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第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说明详见议案附件。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关于金融债券发行计划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公司拟申请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现提请股东会审议以下发行方案和相关授权事项:
一、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余额不超过公司负债余额的7%,公司负债余额按照发行债券上一年年末并表口径折人民币负债余额核定;
2、发行品种:包括普通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等各类非资本补充性质的金融债券,具体发行品种及单品种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而定;
、债券期限:不超过
年期(含
年期);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地点和方式:分期或一次性在境内外市场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使用。如监管政策对资金募集用途进行调整则以发行时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额度内视市场情况具体实施并办理发行本次议案项下金融债券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发行金额、发行批次、发行时间、发
行利率、债券期限等;签署、修改、执行债券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债券发行的相关报批手续;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该等授权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0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
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13名董事组成,与第八届董事会人数保持一致。其中: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宋剑斌、张精科、温洪亮、楼未、章小华、王西刚、沈明。另有1名职工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现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会进行选举并逐项表决,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为连任选举。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连任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请予审议!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宋剑斌先生:
1971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张精科先生:
1978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本公司文创支行行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科创金融事业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兼),本公司副行长。
温洪亮先生:
1971年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曾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林文物局、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派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林文物局、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杭州银行党委委员、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杭州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楼未女士:
1978年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战略管理部)副主任、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章小华先生:
1968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浙商总会副会长,中国水泥协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水泥协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第十一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西刚先生:
1973年出生,民商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法律处经理,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总经理,风险管理中心法律部总经理,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务。
沈明先生:
1981年出生,管理学学士,审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曾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科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预算处处长,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材料披露日,宋剑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08万股,张精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76万股,其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所列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三
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洪小源、周亚虹、赵骏、曾晓亮、周明。
现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会进行选举并表决。其中曾晓亮、周明为新任选举,其他候选人为连任选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新当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监管部门核准,其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连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曾晓亮、周明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之前,唐荣汉、李常青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请予审议!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附件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洪小源先生: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科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监事长。曾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主任(常务)、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亚虹先生:
196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高级会计审计学院兼职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数理经济(上海财经大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赵骏先生:
1978年出生,法律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曾晓亮先生:197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管
理学院求是讲席教授,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教授、经济可持续性与创业金融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席教授。
周明先生:
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商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香港黄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实业(香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联席行长,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主任、信贷审批委员会秘书长,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贵金属业务部总经理、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腾讯VB创新产品部负责人顾问,香港富融银行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截至本材料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及第一百二十三条所列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
附件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3.01 | 例:陈×× | |
| 3.02 | 例:赵×× | |
| 3.03 | 例:蒋×× | |
| 3.04 | 例:王×× | |
3.05
| 3.05 | 例:宋×× |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3.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3.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 3.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 3.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3.04 | 例:王×× | 0 | 100 | 100 | … |
| 3.05 | 例:宋×× | 0 | 100 | 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