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081,235.90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86,969,970.2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
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01,888,888.92元。根据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22%。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