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李富国监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
财务分析、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二季度洗钱风险识别分析和战略实施情况等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