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雪天盐业(600929)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发行“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轻盐集团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23轻盐EB”,债券代码“137168”。

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2023年7月19日至本期债券兑付日期(2026年1月12日)。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为9.30元。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换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起由9.30元/股调整为 9.05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轻盐集团持有公司862,826,865股A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52.53%,其中通过“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30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18.26%,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84,664,234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数的59.95%。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轻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将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并不影响轻盐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轻盐集团因其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情况,并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