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及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2,296.2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8人调整为28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49.00万股调整为1,834.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462.25万股不变。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哈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17日,授予284名激励对象1,8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哈滨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