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周卓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推举监事李振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8)。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