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09  雪天盐业(600929)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929 公司简称:雪天盐业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全部省内外分公司;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公司、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87.8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7.2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架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制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物资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担保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反舞弊管理、存货管理、物流管理及内部信息传递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3%≤潜在错报<5%1%≤潜在错报<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0.5%0.3%≤潜在错报<0.5%0.1%≤潜在错报<0.3%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严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漏报形成违法、行业监管要求情形的;(4)可能形成治理层、管理层构成舞弊或严重影响资产整体安全的;(5)可能需要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6)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重要缺陷(1)可能造成财务数据不准确,但不至于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基础判断的;(2)可能导致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但不会直接导致财务报告错误;(3)从历史经验和未来发展来看发生可能性超过5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4)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准确性的。
一般缺陷(1)可能造成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过程错误,但不会影响会计核算最终结论;(2)从历史经验和未来发展来看发生可能性超过30%,且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资产安全性的。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0.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0.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3%;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50%30%≤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10%≤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实际业务偏离预算目
偏离预算目标比例标比例<50%标比例<30%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可能造成公司战略目标完全无法实现,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效率异常低下,严重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3)可能导致公司严重违法,并可能由此被要求承担刑事或重大民事责任的;(4)可能造成公司治理层、经营层任何形式的舞弊或侵占公司资产的;(5)可能造成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的。
重要缺陷(1)可能造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无法完成,但不会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2)可能造成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3)可能导致公司行为违法、违规,并可能被外部监管机构要求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4)可能造成内部监督机制效率低下,影响公司政策正常落实的。
一般缺陷(1)可能影响公司短期目标难以完成,但不至于影响公司年度目标的;(2)可能影响业务管理效率,不利于公司持续改善提升的;(3)可能导致公司和员工行为轻微违法违规,但不会造成实际损失的;(4)其他监管要求和公司政策规定应当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情形的。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经评价测试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及时组织整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经评价测试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及时组织整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副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志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