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公司职工监事张朗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7000万元“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7000万元“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助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
表决结果:5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监事唐卫新先生针对该议
案投反对票,其理由为“本次借款会增加公司利息支出,同时考虑潜在股权稀释的不利影响,不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