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82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11,642.19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山发展公司”)诉至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1,642.19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34民初1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事实、理由和请求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
2017年5月,本公司与凉山发展公司签订了《凉山州教育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乡镇幼儿园)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2017年10月,本公司将冕宁县彝海幼儿园工程移交凉山发展公司。2018年7月,凉山州“一乡一园”项目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案涉项目资金来源发生变化,凉山发展公司不再担任项目业主,双方终止履行合同并清算确定相关费用。2020年4月,凉山发展公司委托四川同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确定冕宁县彝海幼儿园结算金额为366.30万元。但是对于本公司报送的3,825.89万元工程前期设计费及成本费用等,双方至今未能达成一致结算意见。截止本案起诉之时,凉山发展公司仍未向本公司支付任何工程款及前期设计费、成本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凉山发展公司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取消合同范围内工作任务的违约责任。为得到法院最有力支持,根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综合考虑按合同金额(14.9亿元)的5%即7,450万元诉请违约金。综上,凉山发展公司其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故依法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判令凉山发展公司(1)支付工程款366.30万元及利息;(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确认对案涉项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支付项目前期设计费、成本费用3,825.89万元(以司法审计为准)及资金占用损失;(5)支付违约金7,450.00万元;(6)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川34民初12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