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23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研院”)及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产研院、市政一公司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产研院、市政一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和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专项行动相关精神,为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推动精简层级、整合资源、高效决策,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产研院和市政一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
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产研院和市政一公司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分别由公司新设分公司和现有事业部依法承继,市政一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由公司吸收,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建工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1日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104号1幢18-4(0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冉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储能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专用设备研究开发;建筑材料开发;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检测服务、标准化服务;多媒体设计;动画设计;机器人研发;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股东及持股比例:重庆建工100%持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08.11万元,净资产1,724.78万元(该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003.02
万元,净资产1,732.7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4月16日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17号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世龙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爆破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园林绿化施工。股东及持股比例:重庆建工100%持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96,100.52万元,净资产41,067.36亿元(该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42,734.72万元,净资产41,305.71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产研院和市政一公司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分别由公司新设分公司和现有事业部依法承继,市政一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由公司吸收,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二)本次吸收合并经批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
合并而改变。
(三)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产研院和市政一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吸收合并这两家公司有助于实现资产、人员、技术等资源的优化整合,提高决策效率,有助于构建更加高效及完善的内部服务保障体系。产研院和市政一公司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