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13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939 | 重庆建工 | 2024/11/11 |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已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持有公司股份44.40%的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于2024年10月31日向公司出具《关于新增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重庆建工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研院”)目前吸收合并前的准备工作已
经完成,具备吸收合并条件,可以将其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目前仍存在部分在建项目,尚不具备吸收合并条件,基于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向股东大会提交吸收合并市政一公司事宜,并取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原议案中吸收合并产研院和市政一公司事项进行拆分,形成《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产研院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市政一公司的议案》,与原议案相应内容保持不变,作为《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修订)》中的两项子议案。
(二)增加临时议案的说明
1. 提案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4.40%股份的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10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重庆建工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提议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产研院的议案》作为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
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调整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产研院的议案 | √ |
3 |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9月12日、10月30日、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1-02
? 报备文件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产研院的议案 | |||
3 | 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