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关于召开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41 证券简称:中国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10点整。
召开地点:中国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香港港丽酒店大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全体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包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核数师报告书)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宣布派发末期股息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4 | 关于重选李丕征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5 | 关于重选李荣华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6 | 关于重选姚建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7 | 关于重选李嘉士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8 | 关于重选梁高美懿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
9 | 关于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 √ |
10 |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购回不超过公司现有已发行香港股份数目10%之香港股份的议案 | √ |
11 |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现有已发行香港股份数目20%之额外香港股份的议案 | √ |
12 | 关于按被购回香港股份之数目扩大授予董事会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全体股东 | ||
配发、发行及处理香港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3。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941 | 中国移动 | 2023/5/18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股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9日(周五)16点
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电子邮件、邮寄送达或传真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前述规定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联系方式见“六、其他事项(一)”。
(三)港股股东参会方法另见港股股东通函及相关公告文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中国移动A座证券事务部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邮政编码:100033联系电话:010-5399 2600传真:010-5261 6047邮箱:zqswb@chinamobile.com
(二)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包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核数师报告书)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宣布派发末期股息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
4 | 关于重选李丕征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 |||
5 | 关于重选李荣华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 |||
6 | 关于重选姚建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7 | 关于重选李嘉士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8 | 关于重选梁高美懿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9 | 关于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 |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购回不超过公司现有已发行香港股份数目10%之香港股份的议案 | |||
11 | 关于一般性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现有已发行香港股份数目20%之额外香港股份的议案 | |||
12 | 关于按被购回香港股份之数目扩大授予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香港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