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中期派息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股东回报、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组织章程细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移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
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关联方与中移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有助于公司及时有效地防范相关风险,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意该事项。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