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关于委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的公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关于委任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 年6 月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 开2026 年第4 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议案,并于2026 年6 月16 日以书面决议 方式召开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人。会议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委任的议案》。 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陈扬帆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自2026 年6 月16 日起生效, 陈扬帆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陈扬帆先生的服务合约并无特定服务年期。陈扬帆先生将根据《中国移动有 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适时轮值告退及重选。 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陈扬帆先生享有由董事会建议并 由本公司股东批准之董事袍金每年180,000 港元。此外,陈先生亦享有作为本公 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袍金每年60,000 港元。服务不足一年的,该等袍金 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陈扬帆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依据其职务、责任、经验及 当前市场情况等而确定。陈扬帆先生已自愿放弃其年度董事袍金和作为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袍金。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陈扬帆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 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陈扬帆先生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 法例第571 章)第XV 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其他与陈扬帆先生的委任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 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 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本公司深信陈扬帆先生之丰富经验及宝贵的专业知识能为本公司作出重要 的贡献。本公司谨此欢迎陈扬帆先生加入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附件
陈扬帆先生简历
陈扬帆先生(曾用名:扬帆),50 岁,现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先生为硕士研究生。 陈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政企客户事业群高级副 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上市)贵州省分公司总经理,中 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和上海 上市)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于香港上市)执行董 事、行政总裁,以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