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兹提述本公司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供应链”)与控股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同。同意双方签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接收站服务合同的基本期限延长至2037年12月31日止,同时初步明确合约期内各合约年度的年合同服务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曹欣、秦刚、王涛、梅春晓、王红军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曹妃甸新天液
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供应链与控股子公司曹妃甸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作协议,约定新能供应链在协议有效期内,在唐山LNG项目二阶段整体投产前,每年享有不超过255万吨LNG接收站服务量的权利,在唐山LNG项目二阶段整体投产后,每年享有使用不超过510万吨LNG接收站服务量的权利。协议期限自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日起至2042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曹欣、秦刚、王涛、梅春晓、王红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任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